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盗窃一万罚金得交多少?

一、 盗窃一万罚金得交多少?

盗窃一万得交多少罚金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法院判处的结果来决定,没有统一的标准。盗窃10000元构成盗窃罪数额巨大,盗窃金额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意见

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

第一百一十六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并视情节严重的程度,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8000元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增加情形的,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4.8万元以上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对于盗窃罪的具体犯罪事实认定和处理,一般还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最终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但涉及到造成不同的犯罪事实和严重程度所判决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具体的罚金也是有所区别的。


相关内容:

·离婚财产车辆如何写进夫妻财产分配协议?
    夫妻离婚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孩子和财产的分配问题,财产分为金钱财产与物质财产,当今社会汽车普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汽车归谁,怎样分配财产也成了大多数人疑惑的问题,特别是夫妻双方贷款买的车辆。离婚财产车辆如何写进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下面就给您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时夫妻共有车辆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共有车辆怎么办?分割一方名下的车辆,应该以离婚时车辆的价值为准,而不是以当时购置价格为依据,折旧是家...


·一、交通事故造成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造成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造成误工费的算法是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长一方面为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另一方面也使得交通事故陡增,各地交通事故频发。那您知道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标准吗?下面我们以南京为例,带您了解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


·酒精对于人体有麻痹作用,因此,饮酒后驾驶车辆容易发生危险,特
    酒精对于人体有麻痹作用,因此,饮酒后驾驶车辆容易发生危险,特别是醉酒驾车,危险系数更大。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醉驾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中,醉驾当事人除了受到行政处罚外,还会接受刑事处罚。那么,南京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么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吗?此时需要先看一下,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在我国只有构成了犯罪的,那么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说不定就不用坐牢。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么 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的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一、交通事故手腕受伤骨折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手腕受伤骨折怎么赔偿? 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并要知道事故责任。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
    摩托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具体都是根据发生事故情况来赔偿的。按照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


·一、个人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个人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个人摔伤不属于交通事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道路交通事故的主体是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与交通活动无关的人员不能成为交通事故的主体,在当事人中,至少一方当事人是使用或者驾驶车辆的人。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空...


·一、运营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包括营业损失吗?
    一、运营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包括营业损失吗? 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营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赔偿。 1、交通事故案件中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可根据该车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出来的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


·一、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什么犯罪?
    一、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什么犯罪?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般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 事故车是指发生过
    一、购买二手车如何查车辆有交通事故未处理 事故车是指发生过较严重的交通碰撞、翻车和自燃等事故的车辆。事故车辆一般主体(主要是指内部)的骨架部分受到损伤,经过零邮件更换或者修复处理的。因此,这类车辆也称为修复车。 对事故车辆鉴别的方法:①根据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部门、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和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确定故车辆,以及事故车辆的损坏部位、物损索赔金额、车辆维修情况②查看车辆外观...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怎么办?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可以起诉,起诉前需要做的工作如下:1、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