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承包方式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承包方式包括哪些方面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第三种是独立承包,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第四种是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第五种是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二、工程承包主要有哪些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时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可以将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全部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



相关内容:

·建筑劳务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建筑劳务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尤其是现今的社会,对于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来说是越来越迅速发展的,那么可能就会有一些劳务合同的规范,那么建筑劳务合同书应该怎么写?根据相关的规定,建筑方面的劳务合同书中,应该包含劳务双方的基本协商一致的条件,并且还要有具体的工期限制。下面我们来具体详细了解。 建筑劳务合同书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


·谁承担工伤认定的费用?
    一般来说,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话,都属于工伤。为了谨慎起见,职工需要通过工伤认定来明确伤残等级。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比较长,可以在受伤后一年内提出。做完工伤认定,会花费一定的费用,包括鉴定费等。那么,谁承担工伤认定的费用?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谁承担工伤认定的费用?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势,作出组织结构的调整,属于法律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劳动者个人的情况,如果出现劳动者所在公司迫于市场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势变更下,公司可与劳动者协商工...


·工地上一楼防护高空坠物的措施是什么?
    建筑行业在近些年越来越火爆,房价一涨再涨。随着全国各地房产业规模的扩大,我们身边随处可见正在施工的工地,大多数居民楼或者商业用楼都是超过20层的超高层建筑,并随着近些年来越来与严峻的高空坠物问题,关于这方面的安全措施非常重要,那么建筑工地一楼防护高空坠物的措施都有那些呢?下面我就为您整理了一些。 建筑 工地一楼防护高空坠物的措施: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新员工入职提供资料要准备哪些? 新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寸照,学历、职称证书,银行卡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入职前声明,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岗位责任告知书,户口本复印件,担保人文件等。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一、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法...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在其订立的期限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续签或者不续签合同的要求,而且根据双方的不同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数额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呢?的我们接下来会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行经济补偿,如何补偿,总结如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要通知对方是否...


·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吗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  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调解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前条规定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已经两个月没发了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我们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不能够继续工作了,但是合同还没有到期的话,我们需要有什么惩罚吗,你们知道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么,我就给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么?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


·如何能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如何能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公司非法辞退不赔偿怎么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离职 《劳动合同法》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法》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辞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二、《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