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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后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后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3、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

二、不动产变更登记费用多少?

1、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3、减半收取登记费:包括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等4种情形。

4、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包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等4种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如果涉及到有不动产的变更,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有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交协议书,而对于诉讼离婚的需要判决书,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只有材料齐全并且费用全部缴纳齐全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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