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现在,创业的人越来越多,注册公司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当中的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会想到虚假公司的注册资金。那么,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公司注册资本是不可以作假的,虚假出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抓到要坐牢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一百九十九条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公司注册资金造假的表现企业虚假注册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虚假注资、多头注册、虚假资质和虚假信息。分述如下:1、虚假注资。虚假注资就是借用其他资金,注册之后再抽逃出去,致使新注册的企业成为一个名不符实的虚壳。2、多头注册。多头注册就是到了税收优惠期限就另行注册。企业经营到一定年限,特别是企业享受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到期后,就重新注册一个公司,继续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达到避税或逃税的目的。3、虚假资质。虚假资质的主要表现是:利用满足国家税收优惠条件的资质,逃避国家税收。比如利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福利企业资质和开发区资质等。4、虚假信息。虚假信息的主要表现是:伪造公司注册登记信息。一些企业在注册时除了资金是虚假的外,为了翻越注册“门槛”、规避责任、逃避打击或达到其他目的,其法人代表、注册地址、会计人员等重要企业信息也有虚假的。三、公司注册资金造假的后果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刑法》第159
条: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1
%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构成犯罪,但未立案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关于公司注册资金造假的问题,现在您对“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造假么”都了解清楚了吧。我们可以看出,注册资金是存在造假问题的,但相应的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处罚。所以提醒您,千万不要去虚假公司的注册资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
    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


·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企业的健康运作必须有强大的资金作为支撑,阿对于上市企业来说,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暴露出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样,当自有资金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对外融资。上市企业融资方式很多,实践中涌现了不少经典案例。那么,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市企业融资案例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某某公司在成功进入第二次创业的时候,对公司近10年的经营与管理实践进行了总结,制定了指导公司发展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什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什么 公司做大之后就会涉及到上市的层面,公司上市之后虽说可以获得多方面的资源和资金来源,但与此同时公司上市后就需要对自身的信息进行披露,需要把运营的信息公布出来,而且对此有专门的办法进行管理,所有上市公司都不能违反,那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什么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一、企业动迁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一)租赁办公用房;(二)自有产权办公用房;(三)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一、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2)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内容; (3)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4)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
    您都知道成立一个公司,是非常复杂的,它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并且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设立。同时公司当中必须要有公司法人来代表公司对外从事一些事项。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从上述内容中...


·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企业融资是一种负债的行为,因此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必须要全面的对融资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其实,融资市场对于融资是详细的进行了分类的,虽然说融资方式是比较多的,但是每一种融资方式肯定都是弊益共存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融资方式分类 1、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这种分类方式是按照资金是否来自于企业内部来进行...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注册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注册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及手续费 一、私募基金认购费 1%的私募基金认购费。按照信托合同规定,投资者认购产品时,需要另外交纳信托资金一定比例的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的收入、支付对象及用途由信托公司来确定。如果私募基金的认购最低限额是300万元,认购费率是1%,则投资者认购的实际起点金额是303万元 二、给信托公司的费用 给信托公司的管理费用,比例为私募基金产品的1...


·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怎么办?
    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怎么办?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向有关部门来进行投诉,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是不能够辞退孕妇的,或者是要求相关的方面赔偿金,不管怎么样,这在法律当中都是有着非常明确的依据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当中就予以确切的说明了。1、可以要求单位继承履行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劳动合同终止,或哺乳期结束。单位不同意时,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


·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有哪些
    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有哪些条件? 现今公司大都是股份制的,这些公司通过上市发行股票来为公司赢得更多的利益。作为公司的股东是根据出资比例占有一定的股份的,股东得到公司相应分红。当公司要做一些长远发展或者经营不利想要回购公司股份,那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有哪些条件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条件 ?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1、对有限责任公...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往会通过更换法人或者是股东的方式来解决危机。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一、变更法人的协议范本 企业法人变更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