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危害及原因是什么?

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将来法院判决能够执行,同时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一种救济,有利于确定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乏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恶意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危害及原因是什么呢?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财产保全制度,旨在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保证将来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因此,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依法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然而,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部分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现象,严重干扰了民事诉讼活动,造成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要切实加以解决。
一、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危害
1、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2、加大调解难度。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趋激烈,且债权人自以为掌握主动权,不同意对债务人让步,给法院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
3、损害司法权威。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数额通常远远小于查封标的,致使债务人对法院产生误解,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4、侵害对方利益。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一般会影响到债务人的生产或生活,尤其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一些债务企业因此将陷入生产经营的困境,企业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二、主要原因分析
1、主观恶意驱使。部分债权人由于未能及时实现债权,就采取种种手段对债务人施加压力,有的甚至产生报复心理,企图妨碍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债务人其他合法权益。在主观恶意的驱使下,滥用保全权利现象因此时有发生。
2、条件审查不严。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往往仅进行形式审查,只要债权人提交申请书、提供担保手续,一般就发出保全裁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滥用保全权利的行为。
3、法律规定宽泛。虽然《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制度作了规定,但较为笼统和原则,对适用的具体条件、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要求以及对债务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致使部分债权人有机可乘。
三、相关对策建议
1、严格条件审查。法院要加大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应驳回债权人的保全申请。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把好财产保全关口,有效避免财产保全权利的滥用。
2、改进保全方法。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的顺序选择使用保全措施,给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留出路,尽量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而造成负面作用。
3、完善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细化具体条件,规定财产保全的实质要件;同时对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具体要求以及滥用财产保全造成对方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适当提高财产保全“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严防当事人滥用保全权利。
综合上述,恶意财产保全的出现的原因除了行为人主观恶意的驱使,还有法律规定的空泛。并且恶意财产保全还会损害司法权威,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加大了调解难度。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关内容:

·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残疾...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付。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能因为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机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机的纯利应该得到赔偿。与此性质相同的还有养路费、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用等必然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停运期间的损失,也应...


·辞退后员工不来公司交接工作可以暂扣工资吗
    辞退后员工不来公司交接工作可以暂扣工资吗?辞退后员工不来公司交接工作的可以暂扣工资,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在离职前进行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


·一、河南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认定怎样进行?
    一、河南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认定怎样进行? 河南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如果醉驾是引起醉驾的直接原因就由电动车司机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非直接原因就需要结合实际损失由交警经过调查作出合理的责任分配决定。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二是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


·交通事故罪是不是累犯
    交通肇事罪不会构成累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主观方面就是过失,是过失犯罪。《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 一、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
    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 一、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 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逾期交货违约金比例一般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宜。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


·车辆连环追尾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车辆连环追尾责任划分是怎样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国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又有了更加具体的施行方式。那么它的具体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法律依据 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一般需要在举证期间内提出财产评估申请,或者另案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当婚姻财产涉及房产,夫妻俩又无法就房屋的现值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申请法院指定专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做一个公正的评断。房屋评估申请一般都是由原告来申请的,但在原告经法院提示后仍不申请的情况下,被告也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评估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确定一个公正的、双方均能认可的房屋价...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怎么处理? 1、行为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应当对被侵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公安机关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双方不能达成协调的,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凶者的财...


·交通事故伤亡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伤亡划分标准:1、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