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国家对于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损害了个人利益的人的赔偿,我国关于征地补偿自有一套通行全国的大标准,只是在落实到各个地方的时候,各地都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一定的细微的调整。我们就为您讲一讲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是什么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秀山街道办事处坝区范围,水田150000元/亩,水浇地90000元/亩,旱地(园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15000元/亩。Ⅱ,河西、四街、杨广、纳古、九龙、兴蒙等乡镇(街道)集镇规划区范围(含火车站物流园区),水田120000元/亩,水浇地80000元/亩,旱地(园地)70000元/亩,...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从土地性质上分,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企业参加拍卖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样使用土地才有了书面的合法性凭证。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非常重要,如果这个证缺失,则修建的房屋在产权上面就不完整。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接下来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
·随着全国各地房价的不断高企,许多有购房需求的居民出于可使用资 随着全国各地房价的不断高企,许多有购房需求的居民出于可使用资金的考虑,在买房时放弃了新房而选择了二手房,与新房不同的是,二手房的交易对方也是个人,买卖双方除了价格外还有一些购新房不会涉及的内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要注意什么呢?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1、建设项目进行确定,只有确定了建设项目之后才能进行征地。2、土地征收申请;对土地征收申请的审查;批准征收土地;征收土...
·农民合作社无偿租地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一、农民合作社无偿租地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订立的原则 1、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
·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具体的规定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现规定如下: 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全省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24000元、21000元、18000元...
·征地补偿款发放的流程主要是什么 现在和我们切身利益最为相关的可能就是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了,无论从上到下,进一步的加强对于征地拆迁的管理工作肯定是必须要彻底的落实到位的。而人民群众关注的征地的核心无非也就是征地补偿款,可征地补偿款不是一时半会儿就会直接发给我们的,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认识一下征地补偿款发放的流程主要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款发放的流程主要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 既然土地闲置能够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影响那么我们就应该不浪费这样的“好机会”,让农村闲置土地,变得不再“闲”,看看这些妙招顶用吗? 1、清理农村闲置宅基地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存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鉴于这种情况,需要加大广大农村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和熟悉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农民了解自己对于土地的权利和义务...
·政府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是怎样的? 政府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是怎样的? 一、政府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 1、《土地管理法》 我国现在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37条有讲到,耕地是不可以闲置的,如果个人有出现闲置耕地的行为,并且抛荒弃耕年限已经达到连续两年这一硬性规定,那么村里的发包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将该地块收回。 另外对于已经办理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地块,闲置一年以内的,村集体或者原承...
·宅基地可以空闲起来不用吗 一、宅基地可以空闲起来不用吗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 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流程如下: 1、村委...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是将农用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组织保留承包权。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需要转让的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保障双方的基本利益。那么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是我们为您做出的协议模板和注意事项,可供您参考。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