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西安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西安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一、西安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相关内容:

·上海离婚房产纠纷是如何处理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为别的原因需要离婚时,如果之前没有协议好财产应如何分配,离婚时遇到财产分割可能就会有纠纷了,特别是对于房产来说。在我国每个地方的房产纠纷可能都会有写不同,我们就拿上海来说吧,对于上海离婚房产纠纷应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从几个问答来探讨下吧。 一、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外的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


·一般来说租赁公租房有期限吗
    一般来说租赁公租房有期限吗?有的人对公租房不是很了解,认为只要申请获得了公租房的租赁权,那就可以一辈子以低于市场租房的价格来租赁公租房。那要是从法律层面分析的话,到底租赁公租房有期限吗?如果有的话,那具体的租赁期限又是多久?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管理公租房 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没有按揭,只有抵押,一手房是存在按揭的。两者是有区别的 先说共同点:第一,两者的首付相同,利率也是相同的,具体还要看你个人的贷款记录及信用状况。 不同点,一手房按揭主要针对期房,也就是还没有建成的房子,这时候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做一手房按揭的话,是先由开发商向指定银行担保,待取得房产证之后,再由开发商代办理抵押事宜。 二手房贷款主要是指,以现有的房产...


·买房贷款的法律风险
    

细节之一:贷前选银行

目前,各家不同的商业银行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三方面都有选择空间,特别是各自都有针对不同群体个性化的个人贷款方案组合。即使部分客户已在银行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转按揭服务将住房贷款业务转入更适合自己的银行,从而享受到全方位的房贷金融服务。

细节之二:选择利率

利率在房贷中是最重要...

·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因为共同房产的分割引发更多的纠纷。其实只要您了解了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这个问题后您就会对该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文章,以供您学习了解。 一、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分割房产,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做出共同房产分割。在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坚决不执行判决,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对...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一、卖房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


·在结婚前买的房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民法典》规定:房屋评估费用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5%;契税是评估值的3%;印花税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05%;登记费用是80元;公证费用是范围评估值的2%。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


·二手房商业贷款的申请条件
    二手房商业贷款的申请条件 二手房商业贷款的申请条件(不同银行有不同的要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迁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所购住房的合同书; 6、具有支...


·我国的房价就是一个传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房价的上涨出乎所有人的
    我国的房价就是一个传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房价的上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如今房价已经高到很多人根本买不起房子,特别是生活在一线城市的工作者来说经济实力只能进行租房,而租售同权的实施就是在保护租房者的权利,那房屋租售同权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房屋租售同权是什么? 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


·一、共同共有加名字离婚房产怎样分配?
    一、共同共有加名字离婚房产怎样分配?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


·婚后买的房产但名字只有一个人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的房产但名字只有一个人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