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欠钱不还还不说人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不说人话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债权人可根据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所以对于债权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用于解决纠纷,一般协议解决是最理想的,但是也存在债权人认为权益受损严重不同意协商的。



相关内容: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损害受让股东的利益,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买卖合同的遐疵担保责任。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


·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一、打个条借条私人放款借条一定有效吗? 有出借行为借条也不一定有效,有以下情形的借条就是无效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


·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私人
    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私人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


·项目合同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项目合同付款流程是怎样的?一个项目从施工到完工会签订各种合同支付款项,包括施工初期的预付款,施工中的材料费,施工队伍的人工费,以及最后工程尾款结算等,款项多,费用也不是小数目,因此对合同付款流程的管理也会有要求,需按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一、合同付款需提供各种资料1、采购纪要(第一次付款时提供复印件1份);2、合同审批用印签报(第一次付款时提供复印件1份);3、合同(提供首尾页及付款页复印件1份);...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欠钱不还当事人死后怎么追回?
    他人欠钱不还死后怎么办?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50万元的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二、起诉大概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


·死者死亡赔偿款算不算遗产
    死者死亡赔偿款算不算遗产不算遗产,公民的遗产不包含公民在人身损害事故中死亡时事故责任者支付的死亡赔偿金,而且人身损害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者在死者死亡后,按照规定支付给死者家属的。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死亡时并不存在,所以按照《继承法》及其《意见》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民的遗产不包...


·申请贷款的手续是怎样的
    申请贷款的手续是怎样的 要满足什么条件如果有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首先是要满足银行贷款的条件,不然银行方面是肯定不会提供贷款的。然后就是严格按照银行的规定来办理贷款手续。究竟这个申请贷款的手续是怎样的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银行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借款单位必须具备的几项基本条件: 1、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实...


·讨债技巧有哪些
    讨债技巧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达到的效果超乎你想象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原告方申请并在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被告方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禁止转移的行为。债务追讨过程中,债务方常以没钱为由拖欠债务,如能将对方的资产冻结及控制,债权方谈判的筹码将大大增加。另外,将对方的银行账户等资产冻结后,还会给对方的经营和银行信誉造成重大影响。 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起诉前一定要对...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向银行贷款、民间拆借外,企业还可以发行债券。在市场利率低的时候,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融资手段。当然,也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发行债券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那么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我们结合相关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什么是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公司债...


·赌博债务离婚共同承担吗?
    赌博债务离婚共同承担吗 根据我国的债权债务法而有,债务是能够分成两种类型的,第一类就是共同债务,另一类就是个人债务,因此每一种债务的认定方式都是不同的,当事人应当认清自己属于哪种债务。 二、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