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且有权依法进行处罚。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已经发生。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之一就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经过案件的审理,可以做出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裁决。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裁决书,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面强制用人单位履行义务。3、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损失的扩大,劳动者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只需要随时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合同即使依法解除,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前两种途径向用人单位追讨被拖欠或者克扣的工资,以及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该怎么办?一、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怎么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1、申请人不...


·龙阳路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在工作过程当中受了伤的话,一般都是属于工伤的,对于这个工伤单位是需要根据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来进行赔偿的,但是在做工伤认定之前,首先要进行的便是对工伤进行鉴定,当然对工伤进行鉴定的话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的,那么龙阳路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


·工程建设名词解释是什么?
    工程建设名词解释是什么? 工程建设是经常听见的名词,工程建设是一种建筑的学术用语,包含的内容很多,所以还是会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工程建设是什么意思的。所以今天我们为了解决您对于“工程建设名词解释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困惑,欢迎您继续往下了解有关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 工程建设名词解释是什么? 工程建设是指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


·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建设工程合同是在建设工程中经常签订了一种合同,因为工程建设是很庞大的一项工程,必须要签订合同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很多时候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可能会混淆建设合同是是属于属于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那么到底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一、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后,合同即告成立。根据《民...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时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劳动工资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的补签,也是必须要对劳动者的损失进行补偿的,本文就对“补签劳动合同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相关法律政策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补签劳动合同后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者如何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与人事局无关,一般是用人...


·劳动者辞职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要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话,其实这是在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辞职权,但此时也不允许随意辞职,还是需要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之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才行。那具体来说劳动者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者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


·一、辽宁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辽宁工伤职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是怎样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


·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吗?
    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吗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由于在工作中身体长期受到损害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由于在工作中身体长期受到损害,故而对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程度损害的情况。意外受到工伤之后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工伤等级呢?这就要进行工伤鉴定了。工伤鉴定一般包括致残能力鉴定以及工伤等级鉴定,对于需要鉴定者来说需要知道工伤等级鉴定需要怎样的条件。比如今天我们讨论的,脚背钢板未取可以工伤鉴定吗?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职工钢板未拆是可以做鉴定的,前提是钢板不影响你的生活,如果有钢板而生活不便,就...


·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
    在发生手指骨折工伤时,受伤的劳动者一定要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有关单位申请手指骨折工伤赔偿。至于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可以在做好伤残鉴定之后向律师或相关部门咨询。现在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一、手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 一、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检查制度,这一条例的实施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规范了劳动市场,对一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了切实可行的制裁措施,我们整理了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 解释1、逾期不付工资加付赔偿金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 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