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机构?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范围其实非常多,有村卫生室,还有一些具有自己特色或擅长科室,协助政府办执行社会医疗职能的医疗机构等。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能不能申请补助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其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二是对其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四是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五是鼓励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对公立医疗机构一般实行定额补助,即每年给予一定量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日常开支。除此之外,财政还有各种卫生专项资金拨款,用于医疗机构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等,但这些专项资金不是每年都有。各地区也存在差异。

三、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

1、经营目标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余的用途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

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医疗纠纷发生后,很多人都知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但是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超过了医疗机构承担能力时,这时该怎么解决呢,是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 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


·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由于我国的医疗卫生水平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见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但是我们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为了能够缓和我们国家的医患之间紧张的关系。我们应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那么,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家属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吗
    国家法律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即使是犯罪分子或者是犯罪嫌疑人,也有一定的权利,由于自身的身体情况,有关法律也准许其保外就医,而在申请保外就医的时候需要本人书写保外就医申请书,但是有些人由于自身的不便不能书写,那么家属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吗?网马上为您解答。 一、家属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吗 家属一般不可以写保外就医申请书,因为申请应由个人申请,不能是家属申请,但是某些特殊情况下,本人不能...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6.单...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与医疗事故案例有什么不同
    近年来,医疗服务越来越先进,随之纠纷也越来越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也越来越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主要是医院和患者之间的纠纷,当然要在建立医疗服务合同的基础之上。纠纷主要是拖欠医药费,医生开高价药品等问题。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 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与医疗事故案例有什么不同?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基本上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


·年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年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老百姓在看病就诊过程中,有时候会面对误诊等情况,医护人员因为医疗过错对患者造成伤害后,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实践过程中,双方经常会因为赔偿问题而引发纠纷,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其实在赔偿方面,是有一定标准可以参考的。那么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来看看我们的说法。一、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医疗过错认定环节应当考虑以下哪些方面的问题 (一)医疗的合理性因素 医疗行为的以下特点决定了医护人员的注意义务不可能有统一的判断标准。 1、医疗行为针对疾病而实施,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病症变化发生影响的是疾病本身的发展、人体所具备的自然治愈力与医疗行为三者的综合作用力,因此由于不同的治疗环节具有不同的特点,医方的注意义务是不同的; 2、医疗行为的一般...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1、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虽然我们现在的医疗技术是越来越先进了,但还是免不了医务人员失误或者是其他原因导致出现医疗事故。所以我们要对医疗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医疗事故责任人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在医疗护理的过程中因为失误而引发医疗事故,而且医疗事故也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的过程中,但是也包括医疗护理的后勤和管理工作中。另外给病人导致的危害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比如导致病人死亡或者残废,器官损伤导致功能...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赔付?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赔付?现在很多人都有医疗保险,这样生病住院的时候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但是当面临重大疾病的时候,医保显得有些不足。为了减轻患病时候的经济负担,人们可以选择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这种保险主要是针对重大疾病的,那么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如何赔付?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什么是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指参保职工因患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


·最近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最近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现在医疗纠纷频发,不论医疗事故是不是医院方的错误导致的,家属都不应该去医院闹事。如果确实是医生的失误导致了医疗事故,家属可以采用法律的途径解决,如果医生在处理过程中没有失误,家属就更不应该采取过激行为了。最近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最近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一、何为医疗侵权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侵权或者其他侵权,应当承担的以侵权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医疗技术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