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吗一、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吗
住宅楼内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做出承诺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以及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只要具备办公条件,公司地址允许注册在一般的居民楼。
二、公司无地址注册
1、商住两用房可以注册公司吗?答:商住两用房分为商业和住宅两种,所以需要视情况而定。
2、什么样的商住两用房才可以用来注册呢?答:商住两用房能否用于注册公司,需要看房产证上面的规划用途是什么,如果是商业或者办公,则此地址可以用来注册公司;如果规划用途是住宅,则此地址不能用来注册。
3、当商住两用房不能注册公司时,如何选择注册地址呢?答:当商住两用房不能注册公司,又不想花高额的租金租写字楼,怎么办呢?通常推荐给您的方法是,使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所谓虚拟地址即为只能用来注册,不能实际上门办公的地址,这种地址一般都是在工商局备过案的,工商局认可的集中办公区。使用这种虚拟地址不仅节省了公司成本,重要的是合规合法。
4、虚拟地址到哪里去租呢?答:一般代理公司都可以提供虚拟地址注册,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虚拟地址都是真实可用的,这里就提请您注意一下了,虚拟地址一般情况下是提供包年检服务的,而且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协议、租房发票这三样材料。
看完以上类内容,相信您对于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吗这个问题都有了答案,无论是住宅变更还是无地之注册都需要遵从法律程序。希望我们搜集整理的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相关的疑问或者需要求助律师,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相关内容:

·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一、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以受让或转让方式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其中,居住用地最高年限为70年,办公用地最高为50年,商业用地最高为4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未申请续期或经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上的房屋也将由国...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一亩地究竟能补多少钱?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一亩地究竟能补多少钱? “要致富,先修路”,这是毋庸置疑的。国家早就将农村道路建设,列为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并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道路建设补贴,推出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当然农村道路建设是一项大工程,新农村道路建设补贴,只能是修路资金的一部分,还有部分资金需要村委会组织农民自筹。 农民们一般都会支持道路建设,希望尽快修路。在修路过程中,道路规划时,会涉及到占用农民的...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如果是非农业用地,本乡镇的集体企业或农民开办的私营企业是能够合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此时,相关部门需要给使用权人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遇上拆迁的话,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与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有没有什么不同呢?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一、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近日,广东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规定》指出,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市辖区(不含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5%安排,其他县(市、区)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15%安排,安排的留用地面积不计入实...


·过户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过户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个人使用国有土地进行生产建设之前,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拿到土地,并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后期计划有变,个人可以将闲置的土地转让,这涉及到物权的转移,双方签署好土地转让合同后,要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那么,过户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过户土地使用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 办理土地使...


·如果土地使用证过期要更名可以吗?
     土地使用证过期要更名,已经过期了,是不能更改姓名的,过期就表示该土地的使用权已经不属于你了,你没有权利办理改名,除非对于该土地使用权有延期协议,否则,办理改名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有70年,50年和40年期限。到期缴纳使用费,可以继续使用。 到期之后就不能办理过户了。过户需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土地使用权保护侵权行为发生时如何保护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保护侵权行为发生时如何保护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资源可以说还是比较的珍贵的,特别是在征地过程中,不少人会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款项,从而选择通过侵害他人的土地使用权来实现,对于受害人来说如果出现了这种侵权行为却不知道怎么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土地使用权保护侵权行为发生时如何保护土地使用权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1)停...


·天津市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天津市永久征地补偿标准征地需要对被人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征用、拆迁,因此就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数额,这是大多数被拆迁人想要了解的内容,在天津,征地也是有一定的补偿标准的,那么,天津市永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一、天津市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


·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收土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


·房屋宅基地纠纷包括哪些
    一、房屋宅基地纠纷包括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6、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7、未经有关部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