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辞职是马上走吗? 由于层出不穷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在我们的生活的中,各单位的临时工人数在不断增加,随之带来的临时工问题让不少人困惑。其中,有一个是关于临时工辞职的问题,究竟临时工辞职后是否能马上走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临时工的定义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这两类。聘用临时工目的为处现短期...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是否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是否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显然是属于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二、与诈骗罪的界限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
·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如何解除? 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如何解除?任何合同在设立时都有解除条款,法律中也对如何解除合同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也属于这个范畴,所以对于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这个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从法律依据和解除条件两方面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吗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承揽合同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
·暑假工辞工能扣工资吗? 暑假工辞工能扣工资吗?暑假工辞工不能被扣工资,若是被扣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今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公司克扣工资的情况,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在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是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利益的。二、如果遭到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呢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
·劳动用工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劳动用工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用人单位一方发生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违约金。 2、该法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公司申请中止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标准赔偿程序及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赔偿的事项,在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有终止的情况就要依据法规来进行终止工伤认定,那公司申请中止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
·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 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单位就会将自己辞退。那从法律角度讲,女职工在试用期内怀孕能被辞退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 众所周知,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 每个省份的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我们在申请认定之后都可以查询相关的法条然后自己进行大概的估算,如果是一线城市,拿到的可能会高一些,这些是跟城市发展水平有关系的,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最新江苏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吧。 江苏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3、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
·工伤认定代理可以是家属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性质导致职业病突发或者是人身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将其送往医院就医,并且携带相关的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但是总是会出现一些单位没来的及申请工伤认定的,这时员工自己又在病床上没办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这种情况就可以委托代理人帮忙代理工伤鉴定。那么工伤认定代理可以是家属吗? 一、办工伤认定家属可以代理吗 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未在...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上班?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上班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正确的做法是依照用人单位规定,提前一段时间提交书面辞呈,约定离职时间,之后跟公司后续接替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都是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
·一、厦门工伤认定书有几份? 一、厦门工伤认定书有几份?厦门工伤认定书一般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所在属单位,一份由受伤害者自己保存.如何制作工伤认定书制作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之一,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要素之一:工伤认定书的类型要规范统一。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书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结论性的意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因工负伤,另一种是非因工负伤。相应地,作为劳动行政部...
·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怎么写 一、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怎么写? 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单位的,则工伤认定申请表里的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填写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申请人是个人的,则工伤认定申请表里的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填写本人。 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工伤时间、事故时间、受伤害部位、受伤经过等。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