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罪中止和不构成犯罪是一样的吗?

犯罪中止和不构成犯罪是一样的吗?犯罪中止和不构成犯罪这两者完全是不一样的;1、犯罪中止是构成刑事犯罪的,即使中止了犯罪行为,但仍然存在造成犯罪结果的影响,对社会仍然存在一定的危害,只是中止犯罪后,可以减轻、或者从轻进行刑事处罚。2、不构成犯罪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法,但其违法程度较轻,还没有达到法律所要求的犯罪程度或条件,当事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不属于犯罪,也就是虽违法,但不犯罪。二、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么样的?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括两种情况:(1)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放弃犯罪是出于行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如果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或者不敢把犯罪进行下去,被迫把犯罪停止下来,则不能视为犯罪中止。(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指犯罪人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并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中止是构成犯罪而对于不构成犯罪是属于不承担刑事处罚,对于这两种完全是属于不同的情形,从而在处理的上面也是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到案件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



相关内容: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刑期折抵怎么算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刑期折抵怎么算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处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亲友不慎涉及该罪,那么关于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就成了咱们不得不了解的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


·律师该如何为抢劫罪辩护?
    一、律师该如何为抢劫罪辩护?律师该为抢劫罪辩护,首先应该书写辩护词,该辩护词应该包含的内容有:事情经过、被告人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损害后果;本案从犯罪形态上看,应认定为犯罪中止。被告人主观恶性较轻,对社会危险性小。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而且是偶犯、初犯。希望可以减刑。作抢劫罪无罪辩护,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证明行为人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证明其是合法取得财物,或者并非处于故...


·哪些罪犯能够被减刑,犯强奸罪能不能减刑
    有不少人认为只要是被判刑了,那在服刑期间就一定可以被减刑,但其实我国对减刑的适用对象也是进行了限制的,不是判处任何刑罚的罪犯,在服刑期间都是有机会减刑。那具体来说哪些罪犯能够被减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罪犯能够被减刑 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减刑
    很多时候,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会得到减刑的机会,姑且不论实际能减刑多久,只要能够减刑对罪犯来讲就是好的。不过减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究竟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减刑 1、可以减刑的情形: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


·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一、刑事自诉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刑事自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时所提交的文书。 根据我国刑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


·怎么对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分
    怎么对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分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


·银行信用卡诈骗怎样量刑?
    信用卡诈骗是最近几年经常发生的犯罪活动,通常是伪造信用卡、伪造身份进行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行为多种多样,不仅仅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害,还对国家金融管理造成损害。那么,银行信用卡诈骗2017年怎样量刑?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是?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是? ?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是不能碰,不敢碰的。说起来,我国醉驾入刑实施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很多司机醉驾这种行为在被交警部门发现以后,还抱着在我国涉嫌醉驾需要坐牢么这样一种侥幸的心理,有些人甚至对醉驾入刑这一规定不以为然。 一、在我国涉嫌醉驾需要坐牢么? 醉驾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证据确凿,会被判刑的,应当被判处拘役。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