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徐州市市区(铜山区、贾汪区除外)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 土地是中国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内土地的资源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国家政府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是非常的严格,想要使用土地的话需要经过非常多的筛选,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中国的土地使用制度还有很多人不明白。那么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呢?变更有哪些形式? 现行土地制度,是指涉及土地权属法律制度以及土地权属流通的法律制度,还包括土地利用管制的法律制度。这里所...
·征收方“少批多占”村民土地?如何辨别其中套路? 一、征收方“少批多占”村民土地?如何辨别其中套路?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时辩别少批多征的套路可以通过查看征收公告,如果征地范围超出征地公告范围的,就是属于少批多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
·非法集资属地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近几十年来,非法集资在中国日益活跃,数量越来越大,金额也越来越大手段花样也越来越多。主要是因为金融机构国家垄断,而一些民营的企业可求资金但融资的市场门槛又太高,使得非法集资越来越猖狂。那么国家对于非法集资属地管辖是如何规定我们接下来可以一起看一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份额 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份额土地是人们生活生存之根本。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人们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两人或两人以上一块土地共同享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份额?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出介绍。 一、相关概念介绍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 划拨土地转让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
·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少?正常的纯住宅是70年、30年只是你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子的使用年限,因为房子在不拆迁不是危房的情况下一直都是自己的,就算30年以后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政府会和收取土地延期的地价。产权证是没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期到期后,可以再续交使用费。和房屋使用期限不是一个概念。二、土地使用证年限最长有多少年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
·收回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怎么处理? 一、收回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怎么处理?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建筑物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赔偿。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的规定来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二、司法解释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地上建、构筑物应当以假设开发法资产评估的方式来补...
·遗弃罪上什么地方告去? 遇到麻烦就找警察,这是很多人在生活工作中坚信的一点。虽然一些民事纠纷可以报警进行处理,但要是对于刑事犯罪的话,此时直接找警察是否能够对案件作出处理了。需要注意我国判处行为人是否有罪,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而具体针对到遗弃罪,您知道遗弃罪上什么地方告去才好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弃罪上什么地方告去 遗弃罪可公诉可自诉,社会人任何一个人只要发现都可以报警。接受报案后,公安机关会进行侦...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产权年限是多久?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