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合同咋算合同诈骗金额?

一、房屋租赁合同咋算合同诈骗金额?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诈骗金额计算方法一般是确定租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实施诈骗行为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表现,诈骗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是怎样

1、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不同:

在侵犯客体上,诈骗罪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简单客体;而合同诈骗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侵犯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这也是为什么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而合同诈骗属于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原因所在。

2、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诈骗罪主要表现在行为人采取欺骗的行为,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交付财产。诈骗罪的手段多种多样,不限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而合同诈骗罪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因此合同诈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手段骗取公私财物。

3、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关键: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或者说,是否是以合同这种交易的形式为名进行的,只要正确地把握什么是“合同”,那么二者的界限就很明显了。

租赁合同之中若是涉嫌诈骗的金额应达到了一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并且租赁方能够证明对方并没有该房屋的处分权等,并且切实诈骗非法占有其财产数额较大,那么就可以带着能够证明此事实存在的证据,到公安机关以诈骗罪为由报警。


相关内容:

·回迁中的房子能否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的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然而另一种情况...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地出让金,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其他用途房产交易在办理完新房产证后,由购房者到相关分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金由哪一方交纳由房屋买卖合同约定。 土地来源。有两种:划拨和出让。划拨一般出现于房改房的...


·购买商品房会有哪些陷阱
    购买商品房会有哪些陷阱 一、购买商品房会有哪些陷阱 1、“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2、签“老式”合同。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选择建设部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并尽可能到工商部门咨询或请律师参加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
    我们进行房地产买卖,就要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中,有些概念很难区分,比如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很多人经常混淆两者的概念。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下面我们从两者的概念和区别上为您做个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哪一种呢? 一般买卖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除非特约,买卖合同不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货币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不动产的买卖也不以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移转登...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一、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纠纷问题...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


·农村违建房屋被强行拆除有赔偿吗?
    拆违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须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


·一、房租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不需要重新签订?
    一、房租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不需要重新签订?关于房租合同到期是否续签的问题,是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关于租房合同到期自动续签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二、不定期合同的产生以下情形: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


·一、蒙自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一、蒙自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长沙户口或者是有一年以上社保或者纳税证明,可以做到首付3成1、新房购买新房,采用商业贷款,最高可以贷款成交价的8成,首付款最低支付需要2成。如果你买100万元的房子,除去税费,首付要20万元。采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款60万元(前提是流水和收入证明够),那么首付款=(买房成交价-60)万元。2、二手房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与新房的最大区别是:二手房贷款一般采用评估价,即最高...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基本都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房产在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离婚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房子还在还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出一个结果的话,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那么,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1、对于你们婚前出资的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首付款,故婚前男方与女方对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


·父母给子女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对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这类房产,因为具体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子女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这类房产的分割也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法。那到底父母给子女买的房离婚怎么分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二)父母为子女支付房屋的首付,其余房款由子女及其配偶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产...


·女方提出离婚房子男方还贷款孩子也归男方可以吗?
    夫妻双方从恋爱到结婚,最后走到离婚的末路,对于这样的结局千种夫妻可能有万种原因,但既然双方最终选择了离婚,该进行的程序依然要继续进行,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由谁抚养等都需要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以有利于孩子成长和照顾女方为原则,那么,女方提出离婚房子男方还贷款孩子也归男方可以吗? 一、离婚方式 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当夫妻双方已经就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