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规定可见,一方在婚内因为交通事故取得的赔偿金,属于上述法条第二种情形,是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为一方个人财产吗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但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约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可以要求用该财产偿还。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即使不办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但办理公证可以减少纠纷。具体到办理公证的手续,对于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对于不动产,应携带书面约定、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不动产产权证书等到公证处办理,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金,这是针对受害者的治疗及伤情而赔偿的专门费用,归受害者这一特定对象所有,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基于残疾赔偿金专属性的特点,该款项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办理财产公证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间可以依法提出管辖异议。3、按...


·如何吊销机动车牌照后申领车牌照
    如何吊销机动车牌照后申领车牌照上海是我国的一线城市,经济发展速度非常的快,这也导致很多人都想去上海进行发展,使得上海的人数越来越多,上海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为了更好的抑制车辆的无限增加,也为了治理上海道路拥堵的情况,上海实行车牌照拍卖制度,在上海如何吊销机动车牌照后申领车牌照? 一、上海机动车牌照申请参加拍卖资格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参加拍卖:1、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


·对于故意刮花别人车什么罪?
    对于故意刮花别人车什么罪? 一、对于故意刮花别人车什么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划花别人车辆的,如果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如果情节不严重的,就可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交付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现实中卖方在实际交房房屋的时候,也有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交付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交付条件应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欠缺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现行法规对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规定,主要有三项要求: 1、竣工验收...


·交通警察轻微伤怎么处理?
    交通警察轻微伤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有损害的情况下,肯定就是由侵权行为存在的。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虽然知道自己可以索赔,但却不清楚应该向谁索赔。究竟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由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由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人都会选择打官司。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错误,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


·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通说认为,侵权行为需具备四个构成要件: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联系。颁发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授权性行政许可行为,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资格...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关联交易的概念及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关联交易的概念及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关联交易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然而对于并不是经常性接触关联交易或者并未在公司中工作的人来说,对此并没有太深的理解。为了帮助您更好的消化,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讲解一下关联交易的概念及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一、关联交易的概念 关联交易(Connected transaction)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频发的今天,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不少朋友经常碰到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的情况。这样不仅影响理赔也影响责任的认定,很是浪费时间。现在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要是遇到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吧。 一、交通事故与肇事逃逸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对方不来处理,就涉及了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了。您可以参照如下方法处理。 二、交通肇事逃逸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


·第三方交易平台商标侵权有职责吗
    需要的,商标侵权需要第三方确认的证据,说明该证据不能独立使用,必须得到相应的证实,方可以成为有效证据。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


·生活中经常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
    生活中经常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那么在处理交通的事故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呢?发生交通事故可以选择起诉,而起诉里包含四个流程:第一步要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第二步如果诉状符合立案条件的话,而且当事人在7日内交了诉讼费,那么就可以予以立案。而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的话,那么就会不予受理;最后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起诉状的副本会在法院受理之后的五日内送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