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房改房在征地拆迁时是按普通住宅的补偿安置标准计算吗?

房改房是明显有别于普通商业住宅的。具体的区别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也就是说购买房改房的主体是单位职工。另外,职工购买该房屋还有数量限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职权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而普通商业住宅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购买主体和数量不受限制,当然限制全国各地为了稳控房地产市场积极出台各项限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才能购买商业住宅,这跟房改房的购买是两回事了。

二、房屋价格不由市场进行调整,通常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由职工购买。职工以成本价购买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以标准价购买,那么职工只能获得部分房屋所有权,数年之后所有权才能独立享有。

三、房改房进入市场自由交易有限制,通常需要数年后获得产权之后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原因是该建筑用地本身是政府针对单位福利补偿性质划拨的土地,因此职工可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为了保障房屋市场,国家限制房改房不能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具体根据各地政策确定。

房改房遇到拆迁时,先要明确该拆迁项目针对这一区片房改房的安置补偿政策。但是,想要该房屋补偿和安置跟普通住宅相同,关键还是看是否获得了房改房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1、以成本价购买还是标准价购买

如果以成本价购买,可以获得房屋独立产权。如果是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都是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按相关规定,以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当然,不同地区房改政策有差异,还需要明确地方房改政策针对房改房产权的规定。独立获得房屋产权后,拆迁时房屋的价值评估就可以参照周边普通住宅的市场均价进行。

2、是否补交土地出让金

很多地区房改的公房建设用地属于划拨性质,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个人享有房屋产权的同时是否享有土地使用权呢?关键就在于是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这个出让金也限制了房屋上市交易。如果将房改房出卖,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很难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同样的,遇到拆迁既想要获得房屋的拆迁补偿,也想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就需要完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手续。当然,房改房既然是国家对于职工福利房分配的补偿,在补交土地出让金时会有一定的优惠,是低于普通商品住宅的。

综上所述,房改房是我国房屋管理中一项特殊的房屋性质,它的产生不仅有一定时代特色背景,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如果您的房改房正面临拆迁,那么,这房屋权属问题和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一定要搞清楚,享有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获得公平合理拆迁补偿的前提。


相关内容:

·最新辽宁省大石桥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石桥市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大石桥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辽宁省大石桥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钢都管理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45000元/亩;建设用地:45000元/亩;未利用地:3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金桥管理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40000元/亩;建设用地:40000...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一、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法定流程:申请、批准、实施。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制度有效的解决了部门地区弃耕、抛耕、浪费农田、占用农田建房建舍的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因此,土地承包的形式被广泛采用。那么,作为自身权利的一种,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土地承包权的一些问题。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的内容是:甲乙经协商,同意将????????????? 处宅基地做如下协议:??????? 处宅基地使用权分割为??????? 份,由??????? 、??????? 分别使用并向村委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证书;各方在各自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分别属于各方所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分别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有哪些相关规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生活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情况,当我们不了解相应法律的时候我们很难处理好相应的土地转让问题。而且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我们也很难理解。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品又该归属于谁的名下?我们将在下文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这一问题做出详细解答。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特点 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土地一直与农民们的生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现如今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在土地开发利用的时候,出现了许多问题,在农村这些问题越发明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在2017年国家出台了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新政策的三大重要改动吧。 1、大量闲置土地可能面临着被回收 近年来,很多农民都开始大批量进城购房或打工,这种现象导致了农村地区...


·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就是国家因为公共项目侵犯了个人或团体的合法合理权益而给予个人或者是团体的合理补偿。征地标准是有一个总则的,虽然在落实到各处各地的时候会根据环境的不同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大体上还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征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取得有哪些方法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取得有什么方法 第一种是通过对土地的原始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种就是有政府或其他对土地具有所有权的国家单位对有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进行划拨。 第三种,就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


·法律上柳州征收土地多少一亩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


·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到期后怎么办
    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到期后怎么办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其余人只具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的使用权是具有时间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需要着手准备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比如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那么40年后该商场该怎么处理土地的使用权,是否要再次缴纳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费用。 一、某商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到期后怎么办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费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费 国家公共设施的建设,城市规划等,都可能会涉及到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并不是无偿的,需要按照当地政策对被征收者进行补贴。土地征收需严格执行一定的程序,按照顺序一步一步来。无规矩,不以成方圆。严格的制度是事情顺利进行的关键。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费用。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社会不断的进步,很多旧的地方都不适应当代的发展,都需要改造,那么我们就要面临征地的问题,因为征地直接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因此很多人都特别重视,不同的地方征地的补偿政策也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就来说介绍有关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这方面的一些内容。 成都征地最新补偿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