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什么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怎么办理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

A、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是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B、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一般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手续。

C、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

2、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合同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A、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其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申请质押原因,B、申请质押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并加盖申请人章戳,C、质押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商标有效期,D、质押商标的权属状况,E、质押的价值,F、质押的期限等;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需附中文译本1份);

D、质押商标所有权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包括续展、变更、转让情况):

E、代理人权限委托书;

F、商标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3、申请登记的时间要求和审查期限: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应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4、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如:出质人不是商标权合法所有人的;商标权归属不明确的;没有缴纳登记费等),商标局不予登记。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撤销登记:

A、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B、登记后发现有不应予以登记事由的;

C、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D、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范本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质押商标注册号:

申请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权种类:

质押担保主债权数量:

评估价值:

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 自:至:

质权人章戳(签字): 出质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栏目。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3、共有商标质押,“出质人”一栏需填写代表人名义,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以上就是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的相关内容。从上文可以看出我们在做商标专用权质押时,要认清商标所有人,抵押性质,注意提交完整申请时的必要文件。在做质押时应注意合同合法,时间明确。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用来做质押的。上述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搜集的,希望能帮助到您!


相关内容:

·驰名商标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商家会通过设计商标而增加自己的产品辨别度,从而使得消费者记住自己的产品,增加产品的购买度,然而在我国商标的类型分为多种,那么关于驰名商标该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而驰名商标又是怎样被认定的?这些问题在下文中将会得到解答。 一,驰名商标的概念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


·网络时代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人们已经离不开互联网,而网络的便捷性和迅速性等优点同时也会带给我们的生活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信息爆炸的网络试点,信息是高度公开的,这就意味着个人信息、经历等都有被陌生人知道的可能性。那么,如果身为一个创造者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呢?一、怎么保护自己的著作权?虽然版权遵循“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但网上的东西要证明原作者是你,是不容易的。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申请版权,那么版权登记的意义又是...


·不授予专利权对象都?
    不授予专利权对象都有哪些 一、不授予专利权对象都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果是进行智力活动的工具、设备、装置等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权。 4.疾...


·商标权质押在哪登记,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
    商标权质押在哪登记,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个 商标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以给权利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例如转让,抵押等。那么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一个?如何进行商标权质押登记?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商标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哪一个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二...


·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审核吗
    现在很多人的维权意识都很淡薄,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可以受到法律保护,而接下来谈到的软件著作权问题就与之类似,很多人会提出这样的一个疑问,“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审核吗?”或者是“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流程?”,接下来,我会简单地为您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具体流程是什么? 准备材料:1)软件源程序一份。一般按照源程序的前30页和后30页提供,而且源程序的作者应该是著作权人,源程序中的日...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是多久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是多久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修订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保护期限为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保护期限为多久?个人作品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保护期限为五十年。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


·商标申请审核期限是多久?
    商标申请审核期限是多久 很多公司或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那么这个商标一定是申请注册过的,商标的申请需要经过设计、查询、审查等一系列程序,最后才能正式被注册,那么商标的审查这一关难吗?我国规定商标申请审核期限是多久呢? 新商标法首次明确商标注册审查时限,如商标新注册申请初步审查时限、异议案件审理时限、不予注册复审审理期限、驳回复审审理期限、宣告无效复审审理期限等法定工作时限。 商标注册流程和时...


·哪些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哪些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过报纸、期刊、...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进行商标权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将商标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在商业社会,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商业活动,双方当事人各取所需,同时也充分发挥了商标的作用。但我国对商标权转让进行了一些限制。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允许此类商标分割移转,就...


·商标侵权适用情况包括了什么
    商标侵权适用情况包括了什么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多久?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多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