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四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四级伤残赔偿标准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等。二、伤残四级的其他赔偿(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四级的整体赔偿标准具体到职工个人身上的话肯定就会有差异的,就单纯的针对四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来说,有些职工的月工资可能就高达上万元,那就可以一次性领取多达20多万元的伤残赔偿。反之,月工资标准就是几千元的话,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到个人身上的补偿标准就相对少一些,医疗费和辅助器械费这些也不会都是一样的。



相关内容: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可能面临责令改正和赔偿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2.可能面临合...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有哪些程序? (1)、提交材料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


·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鼻骨骨折算几级伤残,怎么赔偿 1、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


·装饰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装饰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虽然您都知道工程是需要质保期限的,但是对于工程完工后的装饰修缮工程质保期却不是很了解。特别是家庭装修的朋友们,在一定时间的范围内,装修公司会对其工程进行保修,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该免费解决。 一、法律规定 建设部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对于装修保修方面做出了几条规定,其中一条就是对装修保修期做了一个强制性的规定。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


·施工方高空坠物建筑方的责任有多大
     施工方高空坠物建筑方的责任有多大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 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在高空...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提前几天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提前几天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此讲一下试用期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在协议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读。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联系地址: 代表人: 电话(传真): ...


·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纠纷怎么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纠纷怎么申请仲裁?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请人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2、申请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


·辞职后再工伤伤残鉴定行吗?
    现如今社会基本每个公司都会为在职员工购买五险,五险其中一险就是工伤保险,就是说员工在职期间若因工作而发生的意外受伤甚至死亡,员工或其家属可以得到一笔物质补偿,那么,员工若是辞职后再工伤伤残鉴定行吗?今天我们就带着您来了解了解这个话题。 一、辞职后再工伤伤残鉴定行吗? 可以,工伤认定有效期是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在一年内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到工伤认定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


·上班过程中中署算不算工伤
    上班过程中中署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过程中中署算不算工伤? 1、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2、什么样的中暑才是职业性中暑呢? 由前面可知,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