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在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下,某些私营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不能还清债务的财务困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企业破产倒闭后资不抵债的情况也比比皆是。那么很多人就会问,对于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的问题,法律上会作出怎样的处理呢?下面就由来进行答疑。
(一)私营企业法人帐册不全的处理。
私营企业最普遍的问题的财务帐册不全,有的企业倒闭后甚至股东下落不明,帐册不知去向。财务帐册是办理破产案件的重要资料,企业法人帐册不全或没有帐册,是否应以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驳回破产申请值得探讨。一般认为,帐册不全或没有帐册,法院无法审查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无法认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当不予受理或驳回破产申请。笔者认为,帐册不全或帐册失落的私营企业法人破产案件不宜轻易作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处理,可以区别情况对待。如企业查无财产的,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实际意义,应以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后驳回破产申请;如企业具有一定财产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应当进入破产程序。理由是:1、有破产财产即具有公平分配的必要,如果以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为由驳回破产申请人的申请,可能造成企业财产流失、贬值等损失,债权人得不到公平受偿可能造成新的矛盾,对该企业及其债权人均无益处。2、财务帐册不全或失落,必然给破产清算带来困难,但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凭相关证据还是可以认定的。3、帐册不全或失落,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可能存在“混水摸鱼”行为,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建议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更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4、帐册属证明企业财务状况的证据,在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如要享受有限责任的待遇,应当举证证明自己在出资以后遵守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分离的规则,而股东不能提供帐册可以按举证责任理论推定股东占有了企业财产,因此股东应对债权人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对此,美国破产法有相类似的规定,当债务人未能保存财务帐册时,法院有权拒绝对债务人给予债务豁免。
(二)关于私营企业法人财产下落不明的处理。
按最高法院《破产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债务人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笔者认为,该规定对于阻止作为国有企业的债务人借破产程序免除剩余债务,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是有意义的。法院驳回国有企业法院破产申请后,其遗留问题将有其主管单位负责处理。但对于私营企业则不同,法院驳回其破产申请后,作为投资者的个人往往一走了之,不会自动履行清算义务和清偿责任。另外我国目前没有非法人企业的清算程序,因此企业现有的财产难以公平分配给各债权人,驳回破产申请将产生不良后果。私营企业法人破产案件受理后对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而驳回破产申请的认定和处理应慎重。一般情况,实际控制企业的股东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完全可推定去向不明的财产已被该股东所占有,在清算程序中可由清算组提起主张并通过法院强制追回。当然,在清算过程中,还可以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有证据证明的,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私营企业法人设立无效及股东滥用法人人格的责任。
企业法人在设立过程中存在实体要件或程序要件的欠缺,如股东人数不符合法定要求、章程缺乏绝对记载事项、资本不足法定最低要求等,企业法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企业法人设立无效。宣告法人设立无效,从理论上讲该企业视为自始无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债务由设立该企业的行为人负担。股东滥用法人人格,按公司法人格否认(又称“揭开公司面纱”)法理,在特定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可以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在破产程序中,清算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宣告企业设立无效或追究股东滥用法人人格的责任,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至关重要。按现行法律制度,通常会认为,非企业法人不得破产还债,设立无效的企业应驳回破产申请。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既宣告破产又追究股东的无效清偿责任在逻辑上有矛盾。因此,宣告法人设立无效后继续破产程序,或在破产程序中运用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似乎有问题。笔者认为,企业法人破产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只是一般原则,破产还债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一定的程序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平清偿,在普通诉讼中股东应当承担的法人设立无效的民事责任、滥用企业法人人格的民事责任,在破产还债程序同样可以适用。实际上,债务人破产后对不能清偿的债务是否免责,各国法律制度规定并不一致,象德国、法国等国家,自然人破产实行非免责主义。笔者认为,破产程序中以法人设立无效或揭开公司面纱理论追加股东责任,与国外自然人破产实行非免责主义同理。由此可见,对于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如果企业法人帐册不全,债务人无法解释财产(资金)去向的,法院在很大程度上会考虑不予受理或驳回其破产申请。公司的资金去向不明就意味着公司的资金周转将会出现问题,如此下去就只能向法院申请破产了。上述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关内容:

·如何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如何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破产清算流程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1、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


·破产清算适用对象是谁?
    破产清算适用对象是谁?破产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从广义上将,企业和个人都可能会破产。清算组入驻企业后,会展开破产清算,这个普通清算是不同的。通过破产清算,将企业破产财产进行分配,从而实现企业破产注销。那么破产清算适用对象是谁?我们就此整理了一些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破产清算适用对象是谁?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


·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
    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现在很多投资者都通过股权投资成为企业的债权人,对于他们而言,最担心的就是企业经营下滑的情况出现,这样会影响债权的实现。在经济条件不好的时候,有些小企业会陷入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的话,企业自身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一、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债权人,是指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权向债务人主张清偿权利的人。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1、...


·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清算设置有哪些
    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清算设置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 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


·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一、如何确定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


·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


·破产案件中断保证诉讼时效吗?
    破产案件中断保证诉讼时效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所有诉讼和仲裁会中止,待管理人接收财产后诉讼、仲裁才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


·公司股东能提出破产清算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一、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应当包括程序要件、实体要件、申请主体资格等三个方面。 1、程序要件 程序要件是破产清...


·破产清算法律程序的具体步骤
    破产清算法律程序的具体步骤 1、成立清算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一、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


·破产清算注销流程
    破产清算注销流程 一、破产清算注销: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