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之类的纠纷事件还是很经常发生的,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越是容易发生劳动仲裁事件,作为省会城市的南京一定也有很多类似事件,那么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为您解答。

南京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庭审准备阶段

书记员庭前核实案件双方当事人到庭情况,初步审查到庭人员身份、资格。

书记员:现在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庭审开始阶段

仲裁员: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在依法开庭审理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案由)劳动争议案。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

申请人说明自己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说明单位全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说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代理权限、与申请人的关系;

(一方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经书记员记入笔录后,对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按缺席裁决处理)

仲裁员:经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与××××劳动争议一案由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任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员×××独任审理),×××任书记。下面告知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的权利;

(二)、当事人有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三)、当事人有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的义务。

下面询问当事人对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应明确回答是否申请回避,并由书记员记入笔录。对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仲裁员应在问明理由后宣布休庭,并即向仲裁委员会主任汇报。仲裁委主任当即作出决定不同意回避申请的,仲裁员可在口头告知当事人后宣布继续开庭;仲裁委主任作出决定同意回避申请的,仲裁员可在告知当事人后宣布延期开庭审理)

三、庭审调查阶段

仲裁员:现在就本案事实部分进行调查,由申请人陈述申请事项、事实及理由。

仲裁员:由被申请人陈述答辩意见、事实及理由。

仲裁员:当事人回答本庭的提问。

南京地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

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书面委托律师(电话:86309110)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1、要写明当事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当事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这些就是关于南京劳动仲裁程序的相关资料了,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大致了解到申请劳动仲裁的人必须要提供详尽的信息资料以及地址和邮编,充分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对您申请劳动仲裁肯定会有帮助。这就是我们为您精心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都知道,我们的工资组成是有基本工资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奖金等组成的,还要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于工资计算的标准。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资不止是工资薪金,还包括了很多项目,所以,计算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员工薪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加班费+补贴+奖金+年终奖等 其中:补贴、奖金一般包括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不...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我们您都是不希望工伤的出现的。但是有些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工伤严重的时候有可能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工伤是有相关的补偿规定的。对于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的。工伤认定结论生效时间我们国家是如何规定的呢?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


·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在众多的工作时间中,我们不能保证时时刻刻都不出差错。在工伤发生后,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取得相关认定书。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书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 申请工伤认定书的注意事项: ...


·加工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加工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一、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民法典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二、加工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理由是什么?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理由是什么? 一、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二)所需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


·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怎么写?
    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怎么写? 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怎么写?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分红干股协议书的具体内容,特整理了一份协议书样本如下: 员工干股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主营文具设计、生产、销售业务的公司。 2、乙方是甲方公司的全职员工。 3、为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倡导员工与企业...


·一、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么?
    一、电子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是不是必须纸质。其实不然。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它们都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都属于书面形式。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见到,在互联网上填写一张表格,其中有一些协议条款,通过点击按钮表示同意,或者打勾表示同意。大量的生活实践...


·双休日加班发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双休日加班发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双休日加班发工资标准是平时工资的2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
    关于工伤鉴定的等级划分您都已经很清楚了,一共可以分为十级,我们在此就不赘述了,但是您对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相对应的赔偿金应该都不是很了解,为了您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能够更便利的申请赔偿金,我们为您整理了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哪些在当下社会,因为网络和媒体获取信息的快速和便捷,我们很容易看到或者听到一些关于劳动争议的事件。在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争议,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有几种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劳动争议处理的形式包括了: 一、协商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


·我们都知道,工作领取的薪水报酬不仅只是到手工资,还包括所有的
    我们都知道,工作领取的薪水报酬不仅只是到手工资,还包括所有的福利以及为了保障我们现在以及将来生活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那么五险一金税前扣除比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来了解下。 一、五险一金税前扣除比例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


·拖欠工资的证据怎么搜集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但在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着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遇到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应该怎么搜集拖欠工资的证据?现在的我们为您介绍。 拖欠工资的证据怎么搜集: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