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构成要件不同商业秘密得满足构成要件才行,非公知性,实用性,价值性,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些要件缺一不可。是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就看是否满足上述四个要件。而专利则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来确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3、实施的困难程度不同商业秘密的实施难度要大于专利。二、商业秘密的特征(同专利相比)概括起来有哪些?1、商业秘密不要求公开技术。专利是以公开技术内容为代价来获得法律赋予的专有权,故其内容须表现在专利说明书及附图上,其保护的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而商业秘密则一般处于秘密状态,以为权利人独有的保密方式维持其价值。2、商业秘密可获得无期限的保护。专利的保护期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利费》规定,自申请之日起,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而商业秘密的保护期则由企业自行决定,不受该技术本身的影响,企业即使决定对商业秘密进行无期限的永久性保护亦可。3、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受地域限制。专利权的取得依国家的法律产生,并在该国的管辖范围内有效。而商业秘密权则不受地域限制,由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不同的国家、地区自行或许可他人进行使用,同时也由企业自行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护,故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受地域限制。4、商业秘密权人无权排除他人通过正当渠道取得与其相同或类似的信息。专利权存在唯一性,一旦被提出专利申请,其他人就不得再以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故专利权具有绝对的排他性。而商业秘密由于可同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享有,故当他人通过自行开发、反向工程等途径获得与商业秘密权人相同或类似的信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是无权进行干预的,故保护性较弱,丧失权利的可能性也较大。5、商业秘密保护的程序较为简单,且不需缴纳费用。专利权是经过权利人向有关部门申报,并经审查批准后,法律赋予其在管辖范围内受保护的权利,且专利权人需按照规定进行缴费,否则就会像本案的JZ所的专利权一样终止。而商业秘密则是由企业自行采取的保密措施,程序由企业自行决定,故相对而言较为简单,且不需缴纳保护费用。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来秘密就是属于公司的机密不能随便被他人知晓,而对于专利就是要以公开的技术的内容为代价而所得到的权利,对于这两种都是不能被他人进行侵犯,因此,对于自己个人就要对自己的权利加以保护,从而自己的利益也不会受到损失。



相关内容:

·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
    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 一、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 商标续展后立即生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的程序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


·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一、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的复审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前置审查、合议审查及复审决定四个阶段。专利复议只能是专利申请人才能够申请。这四个阶段中每个阶段都包含相应的子流程。 二、专利申请的复议流程具体内容 1、专利复审流程的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在收到请求人提交的复审请求书后,首先会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复审请求客体、复审请求期限、复...


·我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我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二: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三: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是什么?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是什么?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去解决任何问题时要依据法律来解决,通常我们的权利在受到侵犯时候我们都会去事务所请求律师的帮助,因为我们对于法律的了解并不是很多,就需要专业的律师帮助我们维护权益,那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概述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机构代码32222),专业从事扬...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也就是进行质押。要是债务人不考虑债务的话,则债权人就可以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商标专用权质押具有哪些作用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


·职务专利发明人排名是否有先后?
    职务专利发明人排名是否有先后?1、依据《专利法》的规定署名先后顺序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一些专利评职称是把默认的发明人顺序来排的。按照专利法的法规,发明人顺序是不分先后道的,发明人的排序主要看对于技术的贡献大小程度和相关的级别。如果是后续评职称需要,建议可以协商下。2、可向国知局递交著录项目变更,回调整发明人的位置,授权未下证的发明专利在缴纳办登费前变更完毕,下证后,证书答上名字的顺序是变更后的;如果...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一、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 ...


·软件著作权登记准备资料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准备资料,申请软件登记,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关于软件的鉴别材料,软件的程序,文档,鉴别材料应当是连续的30页的鉴别资料,如果达不到30页,应当提交源程序,有关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著作权归属证明等文件。著件著作权,是指关于计算机方面的著作权,著作权经登记后,具有对抗效力,如果要申请登记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必要材料。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需交什么材料呢?申请软件...


·商标抢注恶意囤积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抢注恶意囤积的后果是什么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二、商标被恶意抢注如何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


·商标版权登记侵权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商标版权登记侵权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一、商标版权登记侵权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