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一、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租赁房屋的,要提前多少天通知房东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租赁合同的期限为多久?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是因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之故,物的使用价值往往具有一定的期限性,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过长,即与临时让渡物的使用价值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符,容易导致物的返还纠纷。就租赁合同的期限而言,当事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约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超过的部分无效,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

三、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综合上面所说的,租赁合同一般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租赁的合同到期就可以由双方自由的选择是否再进行承租,对于不续租的一般就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但对于提前多久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双方同意就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相关内容: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要什么手续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要什么手续住宅对于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买房已经成为我们经常挂在嘴上的话。如今,各地的房价与日俱增。北京的房价更是高不可攀,对于想在北京安家落户的人来说,购买房子是很不容易的。政府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住房要求,特推出了自主商品房的政策。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北京市自住商品房要什么手续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北京市自住商品房要什么手续?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


·四川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四川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


·小产权其实也就是指小产权房,现实中不少人购买了小产权房,而他
    小产权其实也就是指小产权房,现实中不少人购买了小产权房,而他们的权利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小产权房问题受到政府、媒体等各方面的强烈关注。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小产权是什么意思呢?而当事人是否又可以将自己的小产权房出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小产权是什么意思?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


·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一、房屋买卖 税费由谁进行承担?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本文从买方、卖方两个角度进行税费缴纳详情分析: 1、卖方(出卖人)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比例 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 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少有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很多人认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就算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但其实并不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只有在双方实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算是买了商品房。而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买了商品房后反悔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退房是广大购房者的权利,当然允许行使,但这种权利是有法律限定而不是绝对的...


·一、店面装修后房东违约是否需要赔偿装修费?
    一、店面装修后房东违约是否需要赔偿装修费?1、可以要求房东赔偿装修费。《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和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感情不和的情况,那么就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在离婚中是罪经常遇到的问题,我根据法律在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情况做了一些整理,希望能对您在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配提供一些建议。 一、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


·离婚房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
    离婚对房产的分割其实也是对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只不过因为房产的价值很大,因此也就导致格外的引人注目,同时也是很多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按其实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也有一定的规则,那到底离婚房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
    一、在沈阳买房子出租划算吗? "以租养贷"需根据自身经济能力、理性消费的角度出发 1、租金大于月供,合算。除去应交月供以外(甚至除去物业费等固定支出),还有盈余。 2、即使租金不大于月供,甚至低于月供。也只是自己再添点钱还月供,最起码能减少还款的压力,不至于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 3、至于是装修出租,还是毛坯出租,要看自己的资金状况及当地的租赁市场行情而定了。 二、要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 ...


·二手房该怎么购买
    二手房该怎么购买 1、查册。买卖双方条件达成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进行查册。2、签约。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3、晒图、递件。晒图资料:需提供房地产证原件。递件资料:房产证(共有证)原件;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须原件校对)。4、查税。5、交税,过户。6、办房产证、收楼。领取新房产证、办理收楼手续。 二、买二手房如何查询房屋产权 1、仔细...


·一、租房合同没备案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租房合同没备案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事实的除外。在保护承租人权利的同时,也应当考虑保护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两者的权利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二、买卖不破租赁生效条件(1)租赁合同成立有效并生效;租赁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主体错误等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