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

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加以确定。4)在抚养费负担数额方面,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一般是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专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5)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属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比如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部分作为抚养子女的保证基金。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1、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 抚养费 ,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百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度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知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综上所述,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度水平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相关内容:

·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要注意什么1、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2、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


·补领的结婚证有补字吗
    没有。补领的结婚证与原件一致。补发婚姻登记证时,应当向当事人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将婚姻登记证发给当事人。第六十八条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


·一、三次传唤会自动离婚吗?
    一、三次传唤会自动离婚吗? 首先,在当事人起诉离婚后,法院具体什么时间传唤被告,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这要根据案件的审理过程去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一、家暴离婚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家暴离婚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民法典》中有关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了规定:(一)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


·未婚男女申请结婚登记要多久
     要想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来办理手续,此时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那此时,男女申请结婚登记要多久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结婚登记要多久 在我国,结婚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缔结婚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才有效。那么婚姻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财产怎么分?
    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财产怎么分? 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财产怎么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财产通常状况下是按照平均分割为最基础的原则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一、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


·夫妻离婚赔偿哪些情况一是重婚
    夫妻离婚赔偿哪些情况一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


·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 1、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
    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


·抚养费标准多少 怎么支付抚养费
    无论父母是否解除了婚姻关系,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改变的。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还不突出,一旦父母离婚就有可能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抚养费标准多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抚养费标准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


·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 程序是怎么样
    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 程序是怎么样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选择协议离婚,但也有很多情况下会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也叫诉讼离婚,那么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会一一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