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开工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
·临时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临时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能否得到经济补偿?事实上临时工这个概念至少已经被废止了十年,也就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生效之日起,劳动者的身份再也没有区别,权利义务都是一致的,都是劳动者,应获得平等的待遇。所以,平等待遇下关于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能够得到经济补偿,我们特别为您进行了整理。 一、临时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可以增加新内容吗 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因为对劳动仲裁的请求事项的裁决不服,所以不能超越仲裁请求事项的范围,因此不能增加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生活中,建筑工程质量其实也是有着等级上的划分的。一般来说,像那些质量又好,适用性有高,同时性价比有比较好的工程质,肯定和一般的工程是有所区别的。并且,我国对于工程质量评定也是有明确的标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
·劳动关系仲裁证言证人必须出庭吗? 劳动关系仲裁证言证人必须出庭吗1,证人不是必须出庭,仲裁庭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通知证人出庭。2,劳动仲裁中证人出庭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证人因正当事由不能出庭时,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3,《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
·员工耳聋工伤鉴定需要几次? 我们的社会总需要有人牺牲自己从事危险工作才能保证大多数人的安全,就比如从事噪音工作的人就极其容易导致耳朵受损甚至耳聋,如果职工因为工作造成耳聋想向单位申请赔偿金,就得先去做工伤鉴定。那么,耳聋工伤鉴定需要几次呢? 一、耳聋工伤鉴定需要几次? 工伤事故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是根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标准进行判定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一、什么是工程招标 工程项目招投标是指业主对自愿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评议和选定的过程。业主对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容量、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等予以明确后,向社会公开发标或邀请招标,承包商则根据业主的需求投资。业主再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程报价、技术水平、人员的组成及素质、施工能力和措施、工程经验、企业财务及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分析、择优选择中标人后与之...
·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2、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3、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后随时都可以辞职吗?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后随时都可以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那么,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请看下文分析。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40...
·不属于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不属于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一、不属于工伤死亡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二、工伤赔偿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