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五)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处理,因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合同双方都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申请赔偿。



相关内容:

·在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
    工伤是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事故,在企业单位中因公受伤的员工,负责单位因根据相关劳动者保障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工伤,劳动者保障等相关部门有着相应的赔偿基础,以及工伤鉴定等级标准。工伤认定的时间也有着相关规定,那么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我们接下来带你详细了解有关规定事项。 工伤认定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需按照申请的日期计算。一般在30日内,由用人单位申请。受伤员工自行申请时间是一...


·我们在工作前都会签劳动合同,那劳动合同签不签呢?
    我们在工作前都会签劳动合同,那劳动合同签不签呢?不签劳动合同犯法吗?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犯不犯法。雇佣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会犯法吗 下面就为您整理一下劳动合同签不签,怎么签。 一、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用工3个月才签合同,应当支付2个月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你所在单位三个月后才与你签订合同,那么单位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签订合同时止,支付你双倍的工资。现在可以主张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类定额,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


·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被单位解雇劳动关系也就消失了,但有些情况是可以恢复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但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恢复,否则一般都是不可以的,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一、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


·安康市4类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政策方案
    安康市4类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政策方案 (1)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23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570元的,补足到1570元;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240元的,补足到1240元。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140...


·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一、被告在开庭前如何做准备工作?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二、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么办?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1.16。2、应得工资数:基本工资减加上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实际应得工资数。3、实得工资数: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


·监外执行怎样才能去外地工作?
    监外执行怎样才能去外地工作?需要申请并获得司法部门的同意后才可以去外地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


·上班路上工伤误工费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上班路上工伤的话,此时会耽误上班工作,由此造成相应的损失。因而在之后的赔偿中,就是可以申请误工费方面的赔偿。那此时上班路上工伤误工费该怎么来赔偿呢?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律师366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上班路上工伤误工费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