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一、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需要根据实践中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来判断,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在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就不属于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

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

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民法典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民法典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作为合同体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具有以下法律性质:

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合同只有在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可撤销合同及无效合同因属于效力瑕疵或欠缺的合同,不受合同解除制度调整。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为避免当事人滥用合同解除制度,从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性,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禁止当事人任意解除合同。所谓法定解除,是指由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行为。例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5种情形。所谓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出现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合同解除。当然,当事人不必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解除合同,也可以事后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合同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我国法律没有采纳当然解除主义,即具备合同解除条件,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当事人要解除合同,必须有解除行为。合同解除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第二种是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一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解除方必须具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没有解除权的解除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4、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基于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消灭。理论上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权的效力是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所谓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是指当事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亦即合同解除的效力溯及既往。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权的效力是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所谓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是指合同关系自解除时消灭,合同解除前的关系仍然存在,亦即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见,我国民法典采纳的是第一种观点,即合同解除的效力溯及既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不违约是需要看具体案件的,一般情况是会违约的。提前解除合同一般是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解除,或者其中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之后双方就没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了。



相关内容:

·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中介收费包含哪些项目?
    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中介收费包含哪些项目?一、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人取得报酬的条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


·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怎么写?
    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怎么写? 一、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怎么写? 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的子女,父母已逝,甲乙双方合法继承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


·合同到期n加1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n加1怎么赔偿?合同到期,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则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标准;若未提前通知,则按N 1的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扣除社保、公积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


·专业分包合同用备案吗
    用备案,凡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发包承包交易工作,均须在本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办法按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由承包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由劳务分包的承包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范本都有哪些内容 外贸合同范本 ________市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一、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明确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即为违约损失,违约金数...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怎么样办?
    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确保交易安全的角度来看,单纯的财产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死亡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未分割租赁物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与前一次租赁相同的效果。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如何进行继承的,应当依法清偿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的,应当继续履行出租人(即继承人)...


·国企三年合同到期未续签想离职手续怎么办
    国企三年合同到期未续签想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主动离职,合同到期即止,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手续,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 ...


·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一、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因此,纳税人签订的上述文件规定范围的财产租赁合同应按规定计征印花税。可见,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 二、设备租赁合同模板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


·合同权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合同权的具体内容有什么?1.请求给付权请求给付,也就是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权利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这是合同权利人实现其权利,实现 订 约 目的的 基本方式。因为合同权利人的利益只能通过义务人义务的履行才能实现,因此,请求给付权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权能,也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效力。2.受领给付权受领给付权,又称接受履行权,是合同权利人接受义务人给付的权利。合同权利人不仅有请求给...


·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按照正常程序,双方签署合同后,下一步就是履行合同了。有时候因为特殊原因,会发生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如果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哪些方式?下面我们就这些问题一一展开论述。 一、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适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约定解除等场合。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场合,解除权...


·怎么确定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1、保证合同被告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依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保证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