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事实婚姻处理原则是什么,如何处理事实婚姻

老一辈的人可能对事实婚姻不会感到陌生,虽然如今我国已经对事实婚姻作出了新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我们还是很有必要来了解一下事实婚姻处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事实婚姻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⑴ 一切事实婚姻,不论是仅欠缺形式要件,还是既欠缺形式要件又欠缺实质要件,应一律确认为违法婚姻;
⑵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不承认其婚姻的法律效力,按无效婚姻处理;
⑶ 结婚登记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事实婚姻不具有合法地位,只有补行登记后才能取得法律承认和保护。
⑷ 由于事实婚姻的形成有着比较复杂的历史原因,并涉及到一系列亲属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对有关纠纷应区别情况、妥善处理。
二、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1、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事实婚姻离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关于事实婚姻处理原则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虽然,我国现在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在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起诉到法院的话,那么还是会进行处理的。



相关内容:

·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
    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实践中,有的夫妻是因为一方不忠而离婚,当然也有因为恶习、家暴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离婚,此时当事人都需要实际对离婚的情况加以证据才行。那一般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


·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


·抑郁症严重疾病抚养权会受到影响吗?
    离婚案件种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除了财产问题之外第二重要的关注点,如果两人有两个孩子的,一般一人一个是比较公平的做法,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两方当事人对于孩子和谁生活的分歧往往很大。那么,抑郁症严重疾病抚养权会受到影响吗?详情参考下文。抑郁症不一定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取得,但如果抑郁症严重到不能自理,本身也没有经济来源的,法院肯定不会判给严重抑郁症患者的。关于孩子由谁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协商...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


·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夫妻之间有遗弃罪吗 遗弃罪怎么处罚
    一、夫妻之间有遗弃罪吗?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


·子女轮流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子女轮流抚养协议书怎么写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都是允许先进行协商的,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此时对孩子的伤害也比较小。而有的离婚夫妻经过了协商约定双方轮流抚养孩子,而此时也会涉及到协议书的签订,那么这个子女轮流抚养协议书怎么写才会是有效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协议应该明确、具体,并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抚养方式上,包括对子女与直接抚养当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约定;...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也可以立遗嘱,如果这个独子(女)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有人在世的话,一旦父母死在四老前面,四老就可能和这个孩子争夺遗产。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注】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


·离婚协议书格式怎么写
     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双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离婚的话,最好的做法就是协议离婚,双方将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分配问题在协议中进行协商约定。那离婚协议书格式怎么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自愿离婚协议书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


·离婚分割财产不公应该怎样办理
    离婚分割财产不公应该怎样办理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一、没领结婚证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一、没领结婚证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