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车祸身亡包赔多少钱

车祸身亡包赔多少钱车祸要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无疑此时属于最严重的损害情况。虽然受害人已经死亡,但该做出的赔偿还是要进行的。不过此时赔偿的对象就应该是死者的家属。那么车祸身亡包赔多少钱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
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以上就是关于车祸死亡赔偿标准的介绍,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当然如果是属于抢救无效而死亡的话,那还有可能涉及医疗费等其他费用。实践中,可以通过上述标准来计算车祸身亡包赔多少钱。



相关内容:

·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在逐年的增加
    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在逐年的增加,道路安全和道路事故也是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为了更好地处理道路事故,不影响双方的生活时间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我国特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那道路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都有哪些步骤呢,什么样的交通事故适用于此程序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进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条件 1、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1)交通警察记录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


·单位发的过节费个税怎么交
    单位发的过节费个税怎么交?过节费的个税按照个人工资所得的个税比例正常缴纳即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即过节费税收按照个人所得税缴纳。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么规定的?不超过150...


·醉驾拖移车辆收费吗?
    醉驾拖移车辆收费吗 首先是需要收取的,但认为拖车费收费标准以及停车费有异意可以向物价部门反应,因为交警部门在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拖车的情况下,是可以委托民营企业来完成的,而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需要扣留机动车的,所以从执法上来看没有问题,只看企业收费是否合理的情况。从此事上来看下次可要记住带上本子了。 上海牵引一次轿车的费用在150到200左右。事故牵引可以进保一次,比如出了事故不能再行...


·驾驶证B证怎么考,可以开什么车
    驾驶证B证怎么考,可以开什么车 驾驶证B证考试内容: 1、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等。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


·出租车发生事故怎么样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责任承担如下:1、客运出租车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2、客运出租车由司机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


·交完五险一金后有什么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职工在公司工作,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强制性的缴纳社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通常我们会与单位按照比例进行缴纳五险一金,那么交完五险一金后有什么卡呢!还有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一、交完五险一金后有什么卡 交完五险一金后有社保卡。 每月多少钱查询方法如下: ①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我国对机动车酒驾怎么处理
    我国对机动车酒驾怎么处理酒驾行为在我国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就包括了饮酒后驾驶与醉酒之后驾驶,当然划分这二者主要还是根据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情况进行的。其中醉驾的情况更为严重,而我国也直接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即危险驾驶罪。那现在我国对酒驾怎么处理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 (一)道路要素道路范围的界定,直接涉及到道路交通管理调整的范围。准确界定道路的概念,可以解决...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比例是多少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比例是多少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若公民虽然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一般会被判处承担行政罚款、拘留等,一般来说,行政相对人会积极配合,及时缴纳罚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公民不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此时,会下达催缴罚款的通知书,根据规定,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一、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行政...


·是否可索赔被扶养人生活费:出现交通事故死亡
    是否可索赔被扶养人生活费:出现交通事故死亡,按照我国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如果承担着受害人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没有工作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亲属”是可以进行索要抚养费的。第二、抚养费支付的方式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照每个月工资收入的百分之20~30比例支付。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二)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一、交通事故赔偿可以采用风险代理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可以采用风险代理吗?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2、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3、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