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

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2018醉驾摩托车抽血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八、小区通行道路适用醉驾

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问题;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三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适用罚金刑等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四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关程序的规定。

《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有关负责人强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道路"范围,在此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九、呼气前饮酒难逃认定

《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

十、醉驾可以取保候审

《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外,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摩托车也属于我国范围内的机动车。醉驾摩托车抽血后显示是醉驾就要承担醉驾的后果。根据情节额轻重决定使用刑罚还是行政处罚。因此,不要在有任何侥幸心理。无论是醉驾摩托车还是其他机动车都是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险行为,每个人都不应该拿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相关内容:

·酒精对于人体有麻痹作用,因此,饮酒后驾驶车辆容易发生危险,特
    酒精对于人体有麻痹作用,因此,饮酒后驾驶车辆容易发生危险,特别是醉酒驾车,危险系数更大。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醉驾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中,醉驾当事人除了受到行政处罚外,还会接受刑事处罚。那么,南京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没有居住证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没有居住证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


·轿车撞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轿车撞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轿车撞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轿车撞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应当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未成年抚养费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出现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这样的状况,我们还是应该冷静的去面对,理性的去处理交通事故问题,如果出现逃逸或者牵扯到刑事层面的话,对我们自身的影响会更大。那国家对于交通事故未成年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呢? 交通事故未成年抚养费规定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


·装修户高空坠物砸坏车子该如何赔偿?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生活中会出现各种我们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说我们走在马路上补东西绊倒,走在小区里被一些不明物体伤到等等,那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装修户高空坠物砸坏车子该如何赔偿?下面我们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装修户高空坠物砸了坏车子该如何赔偿? (一)、车主需要及时联系装修业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报案或者起诉解决。 (二)、在一般的“高空坠物”赔偿中,若高空...


·江门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江门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1、伙食费 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每天即21元。(《关于印发<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粤财文〔1996〕10号)的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30元,特殊地区(指经济特区)5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 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哪些人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 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哪些人一、交强险是赔给谁的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人”,且两车发生相撞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侧翻以及本车人员死亡属于一次交通事故,而不是本车人员被甩出车外后,又发生第二次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死亡,因此,应当认定在发生本次交通事故时,本车人员不管是否被甩出车外,均属于被保险机动车的“车...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取回来?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取回来?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


·出现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
    出现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有的肇事者害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就做出了逃逸的行为,殊不知本来想逃避责任,但却也因此需要承担更重的责任。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出现了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果都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逸人的此种行为会产生诸多严重的法律后果: (1)因逃逸致使...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根据受伤害的程度不同,事故责任的不同,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索赔,但是要如何起诉呢,起诉有没有时间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如何交发明专利年费
    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发明专利的权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申请专利。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够受到专利的保护呢?我们怎么样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专利权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专利年费的缴纳情况,不知道如何去缴纳专利年费,以及缴纳的费用应该是多少,那么我们申请完专利之后应该怎么样去缴纳我们的专利所需要的年费呢?专利申请之后是要经过中国专利局批准,然后授权给你专利权之后,专利权人才具有这一项专利,专利权人在有了专利权之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