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

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

一、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

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是通过书面方式来进行证明的书写。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

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二、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关系到财产继承的这件事情,在办理公证时最好都能够回到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这样最稳妥。作为遗嘱当中提到的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而言,其他人没有任何的权力能够强迫当事人放弃对对这套房子的继承权,而且一旦自己决定放弃继承权的话,就不能反悔了。

在我们国家虽然说很多的人员,他们为了争夺遗产的继承而大打出手,但是也是有很多人也愿意放弃遗产继承的。读书很多的人,他们就并不想要继承房屋,所以需要书写一个声明书,这里的申明书最好是通过书面的形式来进行书写,这样可以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意思。


相关内容:

·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生活中,因为房屋买卖而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此时既然纠纷已经发生,那么我们就应该积极的去处理、解决。那么您只奥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生房产买卖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


·二手房过户需要资料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买卖房屋是一定要进行过户的,尤其是购买二手房,过户显得尤其重要。但是你知道,如果二手房要准备过户,我们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吗?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交易核准证明; 4、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


·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1.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 2.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法律规定,当物权登记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时,以实际权利状况为依据认定事实的情形,故应认定借名人为房屋实际权利人,享有足...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


·楼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括三部分: 一、银行信贷业务档案。包括各级行制定的贷款规章制度;贷款计划的测定和指标的核定、分配、执行等资料;贷款登记总...


·最新房屋所有权赠与合同范本
    最新房屋所有权赠与合同范本 房屋所有权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


·有遗嘱房产过户时间有限制吗
    有遗嘱房产过户时间有限制吗?有遗嘱房产过户时间有限制,规定是死者死亡两个月以内,由指定继承人拿着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来承公证,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


·房屋租赁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房期限,但有些人在租房的过程可能
    房屋租赁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房期限,但有些人在租房的过程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想解除租房协议。那么,实践中当事人一方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必须都同意解除合同,才能导致合同被解除。因此,协议解除本身就意味着双方解除,而不是单...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如今,这样的房地产广告宣传语随处可见,许多开发商都在宣传中打出了送空间、送面积的噱头,一些市民认为天上掉馅饼了。然而,买房送空间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呢,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 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是否划算,能否计入产权面积是关键。赠送面积在进行产权登记时不会纳入产权面积中。当下开发商的这一行为其实是不受认可的。这...


·对方违约房东是否可以不退租金
    对方违约房东是否可以不退租金要看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果是房东违约,不退还租金的,可以先协商要求退还,因为房东违约的物权不退换租金,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1、在房屋租...


·北京政府拆迁厂房平均价格是多少?
    北京政府拆迁厂房平均价格是多少?北京市城市规模变化很快,新建的项目越来越多,而北京市土地资源十分紧张,这就导致一些企业厂房会被拆迁。对于企业而言,厂房拆迁是一件大事,涉及到停产整顿、人员安置等诸多问题。补偿款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那么北京政府拆迁厂房平均价格是多少?下面我们具体给您介绍下。一、北京市对拆迁的厂房如何补偿?1、土地、企业的房屋价值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