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执行个人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债务执行个人财产吗?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偿还,夫妻一方欠债的,法院不会强制执行个人财产进行偿还,这是不合法的。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
·可以毁约合同的免责条款情形有哪些? 可以毁约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二、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种类根据合同当事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可以作不同的...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一、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哪些(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业分立行...
·离婚的债务清偿要怎么操作 离婚的债务清偿要怎么操作《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
·最高院非法集资款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院非法集资款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对案件侦查审判完毕后,对追缴回的款项,按被集资人的集资额比例,扣除案件侦破和审理的费用后的余额返还给被集资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
·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属于发现请求行为,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
·打了欠条不承认怎么办 打了借条不承认的方法:有借条的情况下不承认是没用的,可以直接起诉,借条就是最好的证据。但如果借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虽然可以起诉,但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债权人会丧失胜诉权。有借条且没有过诉讼时效的,对方不承认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几率是非常大的,但前提是该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对方在受威胁等情形下写的借条,依法是无效的,对方因此不承认的,拿出证据证明的,那么是无法胜诉...
·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一、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发票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发票不同于欠条或借条。发票不是欠款凭证,不能仅以此主张权利。发票不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发票不同于欠条或借条。而债权凭证的特征是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
·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如何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如何写借条才有法律效力生活中,您在要债时一定要带上真实、有效的借条,否则很可能就无法顺利讨债,毕竟根据人的本能,那当然是能不还债就不还债。由此可见,借条的效力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法律上,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要怎么写才有效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怎么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 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形。 规定合伙人将其财产投入企业后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直到合伙人退伙或散伙,这种财产不能分割。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 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清册与债务清册的区别 债权清册,为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的、记载其所享有的全部债权的一览表,对应地说明相对人对债权人所负的一切债务。它是法院、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审验债务人所有之财产的主要依据。债权清册必须详细记载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总额,债权的性质,各债权相对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所在地)及其所负债务额,债务清偿期等。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附有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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