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举例说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由于租期未满,自行车尚由乙合法使用,此时为使得丙享有对该自行车的所有权,甲应当将自己享有的针对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转让给丙以代替现实交付。二、指示交付有哪些情形指示交付适用的情形及“第三人”的范围。关于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其逻辑上的前提是,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对其所转让的标的不享有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可能,出让人无法通过现实交付的方式使得动产物权得以变动,因此才有本条指示交付适用的余地。条文中的“第三人”即指能够对转让标的(动产)进行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一方,例如前例中根据租赁或者借用协议而占有自行车的乙,或者根据保管合同、动产质押协议等而占有动产的保管人、质权人等,都可以成为本条所规定的“第三人”。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利用提单、仓单等证券进行动产物权变动时,接受货物而签发提单或者仓单的承运人或者仓储保管人都可能成为本条中的“第三人”。除去这一类基于合同等关系而产生的能够对动产进行直接占有和控制的“第三人”外,还有一类“第三人”也在本条的适用范围之内,即不具备法律上的正当原因而占有动产的无权占有人。例如,甲将自己收藏的古董出售给乙,买卖合同达成时甲不知该古董已被丙盗去,甲此时只能向乙转让他对于丙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来代替实际交付,而丙即是本条所指的“第三人”。三、动产交付的方式1、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权的转移。因交付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又可分为4种:一是由出卖人送货上门的,由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然后由买受人验收,将买受人验收合格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二是由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将出卖人办理托运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三是由出卖人邮寄的,将出卖人办理邮寄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四是由买受人自提的,将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其中包括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一般认为合理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是指不以标的物本身的实际交付为标志,而以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据(如仓库出货单、提货单等)的交付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相关单据予以交付,标的物所有权便发生转移。3、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签订买卖动产合同之前,交易双方即约定标的物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标的物交付时间。4、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仍需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此时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买受人暂时实现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而不是立即实现对标的物的直接占有。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暂时实现间接占有的合意。第五种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在法律中指示交付是指第三人占有动产后,动产的让与人将动产的交付权让给第三人,让第三人完成交付的行为。那么在进行指示交付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当事人双方签订转让所有权的合同,同时在指示交付后让与人也是需要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及时的通知到实际的占有人。



相关内容: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一、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汽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一、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十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一、农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农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


·民间借贷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
    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在借条中应当约定交付方式,另外,一个内容完善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3、应写清楚借...


·交通事故缓刑人员能出省吗
    一、交通事故缓刑人员能出省吗?原则上不能,缓刑期间受住所地派出所监管,半个月作一次汇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


·三轮车酒驾怎么处罚?
    三轮车酒驾,驾驶人罚款50元(具体惩罚金额依当地实施办法规定执行)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第七十三条第一项: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醉酒驾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离婚的状况很对认在生活中遇到过,在解决离婚问题纠纷上很多人会显得不知所措,一般情况下,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分割车子的情况,那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双方都要车怎么处理? 如果是婚内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一方获得所有权的,应当给另一方等价补偿,至于分给谁,一般首先考虑登记在哪方名下,同时考虑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等原则。 二...


·针对内幕交易处罚有哪些?
    证券市场上,有些人因为工作上的便利,知道了一些人们不知道的内部消息或者能够提前知道一些关键信息,或卖给他人或指导别人进行买卖操作,以此谋取一些个人私利,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您说一下内幕交易处罚以及应该承担的严重后果。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消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一、醉驾处罚完后能开车么?
    一、醉驾处罚完后能开车么?醉驾处罚完后能开车,因为此时处罚已经结束了。酒驾被处罚暂扣驾驶证期间不能开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酒后驾车一般如何处理根据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


·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驾驶汽车上坡时,如果坡度比较大或者上坡路程比较长,由于换挡不合适、油门没有及时跟上等原因,很容易溜车造成事故。而在诸如盘山公路等较为复杂的坡道上行驶时,两车交汇也极易造成碰擦。那么,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造成事故的责任划分有无法律规定呢?为您解答。 一、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


·工资是交完社保再扣个税吗 一、工资是交完社保再扣个税吗?
    工资是交完社保再扣个税吗 一、工资是交完社保再扣个税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月工资先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再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工资税=应纳税所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