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出租土地使用权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

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

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有国有土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

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出租的,但前提也是要符合条件,必须要是土地使用的拥有者才可以实施此权利,在进行出租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协商好,从而在合同中表达出真实的意思,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这才能算是合法的。



相关内容: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我们在对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我们在对小产权房的规定的时候,各个省市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有很多省市明确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买卖的。那么,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是否合法呢?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一、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是否合法 深圳市官方一直对外表示,深圳不存在“小产权房”概念。因为“小产权房”通常是建在农村集体用地上,而深圳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农村集体土...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些人会碰到某企业征用自家土地的情况,那么,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就是企业对土地征用的补偿,企业补偿方式有很多种,而当我们作为被补偿方时,在没有法律基础的情况下,很难了解到企业补偿是否合理,下面我们今天为您提供一些关于企业征地补偿价格的具体规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很多人买房子都知道一定要过户,要把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拿到手才安心,其实很多人都会忽略掉一个证那就是土地的使用证,土地是国有的,并不是个人所有或者有的人会觉得是房地产的老板已经买下这块土地了,这样的理解都是错误的,我们都是借用国家的土地,是需要土地的使用证的。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了。 一、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你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后,就可以办理土地证的。你说的整栋楼(或小区)的...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不仅仅需要我们拥有土地使用证,还需要我们在规定的年限之内进行使用,而且,对于不同的土地的类型,使用的年限是不同的。那么,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另外,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应该怎么办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农场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


·国家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吗?
    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是不允许的。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章监督管理的内容要求,国家严禁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但是可以授予分公司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资质证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三十三条(动态管理)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房地产...


·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
    行政划拨地能继承或赠与吗?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dao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开发。土地出让金或者可以说是土地的租金,它的高低会受到土地级别、用途、年限等方面的影响。因为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各地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不相同,所以每个地区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也不一样,需要以当地的标准为准。如果不知道当地的...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加快城乡建设的步伐。在飞速的发展过程当中,大量的占用我国公民的土地。在征地的过程当中,各地公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现在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国家为了建设和发展,也会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利用,然后给予农民各种形式的补偿,那么我国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让我们仔细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征地拆迁的信息公开是社会群众关注的问题,信息公开可以解决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这样公开透明征地信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也是起着很大的作用,要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就要有法律法规来规定征地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征地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为了推...


·萍乡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 随着城市经济的而不断发展,城市对于土地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多,政府开展的征地也不断增多,我们知道土地被征收了之后,政府就要向被征收土地的人来补贴一定的金额。那么,萍乡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 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萍乡市征收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萍乡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萍乡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