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权终止再申请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终止再申请规定是什么?专利权终止再申请规定是可以通过消除终止的条件来重新的进行申请,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以下几种,只要将以下几种情形消灭,那么就可以进行再申请。1、专利权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期间按照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二、专利权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1) 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2)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4) 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5) 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不足需要再次补缴的,应当依照再次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时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当缴纳的全部年费和滞纳金。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10日至6月10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交了25元。缴费人在6月15日补缴滞纳金时,应当依照再次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该时段滞纳金金额为90元,还应当补缴65元。对专利权的终止,实际可以分为正常终止与非正常终止两种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者不足而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当缴纳或者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专利权终止在我们国家确实也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很多的人员他们在专利权这个方面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导致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的,根本没有缴纳这种情况之下就会导致专利权的终止,但是进行补缴之后是可以进行再申请的,当然也包括滞纳金。



相关内容: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一、专利权质押的定义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定义 专利权质押合同,以担保债务的履行,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由于质押是一种新的担保形式。 三、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 专利质押登记即生效。动产质...


·发明专利权利转移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它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专利权质押有以下几个特征:(1)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


·商标侵权案件判赔金额过低应该在几天内上诉
     一、商标侵权案件判赔金额过低应该在几天内上诉? 商标侵权案件判赔金额过低应该在十五天内上诉,《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的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节选)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既有商标侵权又有专利侵权的可否一并起诉?
    既有商标侵权又有专利侵权的可否一并起诉?可以一并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


·一般出现商标侵权的如何打假?
    商标侵权打假很重要的就是制作投诉书、起诉书并向相应机关递交,请求对侵权行为实施打击。这是打击侵权行为中最重要的步骤。投诉书(起诉书)的制作水平将直接影响案件的成败。对证据材料的组织,对侵权行为的论证分析以及投诉请求的合理性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与相应执法机关的良好沟通渠道和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配合行动是获取案件成功的重要因素。《商标法》第53条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


·民法总则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一些工厂的技术人员通过刻骨钻研,有了发明创造,如果其不及时申请专利,可能被他人冒用。这样,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新要求,那么,民法典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民法典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2、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特别规定:发明专...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多少?根据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是根据当事人损失金额来进行确定的。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停止侵权 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在侵权...


·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实践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假冒专利罪,此时就要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那究竟假冒专利刑事责任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假冒专利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假冒专利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根据刑法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即将他人已为公众...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具体地: 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


·专利风险预警有哪些基本作用是什么?
    专利风险预警有哪些基本作用是什么? 一、专利风险预警有哪些基本作用是什么? 专利风险预警有哪些基本作用是:分析竞争对手关键专利,了解自身产品上市或出口是否可能侵权,从而为企业规避损失;分析竞争对手专利及产品信息,了解自身专利被侵权的可能。从而通过防御、许可、转让、诉讼等方式实现自身专利潜在价值;分析行业技术专利申请趋势,为企业自身研发方向提供思路。 二、什么是专利预警? 专利预警体系是指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