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怎么写?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怎么写?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怎么写?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电子书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电子书形式出版上述作品。在此期限内,甲方同时将本作品的转载权、改编权、音像权、广播权、整理权、注释权、表演权、编辑权作为从属权利授予乙方,并许可乙方将上述权利转授第三方使用,收益双方五五分成。若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侵犯乙方合法权利,若涉及侵犯甲方授予乙方本条所述合法权利的,甲方授权乙方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此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甲方同时承诺授予乙方使用的作品的全部或一部分,均系自己创作完成,且在此之前未曾授予任何第三方以电子书形式出版使用,或授予第三方以电子书形式出版方式使用的期限已届满,无任何著作权使用瑕疵,本合同签订后,不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以电子书形式出版方式使用。

第三条 甲方在自己作品中引用或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应取得他人许可,并承担付费责任。因著作权人向乙方追索或需由乙方先行支付的,乙方可先行代付,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版税中扣除。

第四条 上述作品全部篇幅约   千字(含标点符号、章节目必需的排版空行) 版面字数可在原稿字数基础上上下浮动10%,超过此幅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删节。甲方拒绝删节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为此而投入的编辑、排版等费用。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电子版或誊清稿复件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

第六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乙方应于甲方交齐符合出版要求的电子版于    年  月  日前以电子书出版方式出版上述作品。上述作品的定价、装帧等,由乙方斟酌双方利益及市场供需情况而定,在授权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决定,甲方不予干涉。因故不能按时出版,乙方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每千字15元向甲方支付退稿赔偿金。如因作品选题未获乙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不能出版,得免除乙方的任何经济责任。

第八条 在授权期限内,乙方出版的上述作品因时势和学科发展而有修订必要时,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修订,甲方亦可自行决定修订,但无论是应乙方要求完成修订或甲方自行决定修订。

第九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主编视为第一作者)应保证拥有其他作者授予的代理权。如因此而造成侵犯其他作者权益的情况,第一作者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在国家著作权允许权限之内对上述作品进行修改、删节、

第十一条 甲方有责任审读上述作品的校样。甲方应在收到校样后 7 日内无偿完成审读,签字后退还乙方。乙方应按经甲方审读签字的校样作为出版的依据。

第十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为乙方获得的本合同所签署的电子书收益的50%。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查询本合同所签署的电子书收益,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二、签订出版合同注意什么事项?

1、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2、著作权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3、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4、作者主动投给图书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采用的,应签订合同;不采用的,应及时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还原稿和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期限,从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电子小说也是可以出版的,形成电子刊物发行。作者可以和出版社签订一份出版合同,将出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都写清楚。包括出版电子刊物的规格要求、出版费用及结算方式、出版社违反保密原则的违约责任等。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相关内容:

·口头合同反悔了怎么办 ?
    口头合同反悔了怎么办 ?一、口头合同反悔了怎么办 口头协议,如果一方有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行为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口头协议真实有效的,对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二、口头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


·不当得利的认定?
    《民法典》第122条是关于民事主体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规定,沿用《民法总则》第122条,未作修改。本条规定于民事权利一章,重点在于强调民事主体依法所享有的不当得利之债权。不当得利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任何人不得基于他人之损失而获得利益”。其目的是为了调整财产变动中失衡的利益关系,由于得利人取得不当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人,由此形成了以不当得利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男女双方恋爱...


·旅游合同变更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旅游合同变更需要遵循哪些原则1、旅游合同变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必须合法,合同变更内容同样必须合法。2、旅游合同变更必须在合同履行完毕前完成。假如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关系已经不存在,旅游者和旅行社就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更谈不上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了。3、旅游合同变更必须体现协商性。不论是旅行社还是旅游者,旅游合同变更都必须...


·投保人无力负担能解除保险合同吗
    可以。投保人超过应交保险费日期60天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自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未缴纳保险费,且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新的缴费协议,保险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法律依据:《保险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


·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 一、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 1、
    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 一、保险合同成立后能否退保 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2、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或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 补充协议 或者称为 协议补充 ,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 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 协议补充 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 补充协议 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 补充协议 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 补充协议 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 补...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不能追加被告?
    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后,合同的第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除了在处理过程中将另一方列为被告外,还可以添加被告。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增加另一个人作为被告:1。如果买卖合同中还规定了合同应承担债务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买卖合同的一方作为债权人,仅将另一方的债务人作为被告的,在立案后申请增加保证人作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2. 如果合同中被告仍然有代理人。原告作为买卖合...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中,为了能使项目的竞争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必须进行招标,而招标企业往往因为其工程量比较大,招标工作繁琐,所以经常把这项工作交由招标代理公司去完成,那么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合同的签订不能背...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


·合同诈骗20万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但在同样的数额下对自然人的处罚肯定与对单位的处罚是不一样的。实际量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诈骗的数额。那一般合同诈骗20万判几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