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二、办理离婚登记要准备的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

2、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的结婚证;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申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5、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6、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7、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离婚登记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由办理人员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办理机构审查

(1)对《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从《婚姻登记条例》中知道,夫妻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就是说,在办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到之前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是夫妻选择诉讼方式离婚,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原则上需要原告一方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内容: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那么,法律上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都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怀孕女职工有休产假的权利,那么,女职工如何休产假?请看详细内容。 一、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都有哪些 凡男女职工从事同样的工作时,享有领取同等劳动报酬的权利;对女职工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拒绝录...


·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夫妻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同时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之后就会正式离婚。但在这种方式下离婚的,当事人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般不可以减免,一次性交纳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需要以协商的内容为基础,拟定离婚协议书。对于抚养费的约定,需要参照相关法律规范对离婚孩子抚养费2017的支付标准的规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为什么冻结账户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这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为了争夺更多财产而私自将财产进行转移、变卖的情况,对此,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冻结,也就是法律上的离婚财产保护。那么,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为什么冻结账户?如何申请冻结账户?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内容。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为什么冻结账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通过法庭离婚,在开庭前法院不会冻结双方的银行账户...


·妻子死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妻子死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妻子死后,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则成为遗产,如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丈夫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死后,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则成为遗产,如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配。丈夫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一、离婚孩子能共同抚养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能共同抚养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是...


·吸冰毒可以起诉离婚吗
    吸冰毒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每个当事人的自由权利,只要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均可以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而吸食冰毒屡教不改的,可以视为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只要查清配偶确实吸毒,法院就会在第一次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抚养费给到多大合适 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实践中,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父母一般都是会积极进行抚养的,但随着孩子的长大,终有一天可能也就不需要父母的抚养,自己可以独立的生活了。这种情况下,父母离婚抚养费给到多大比较合适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抚养费给到多大合适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包括什么内容
    不管是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而作为当事人自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中对诉讼离婚规定了三个必经阶段,那究竟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是怎样的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包括三个必经阶段包括什么内容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


·申请单方面离婚有什么要求
    申请单方面离婚有什么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


·一、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一、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不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因此,自诉重婚罪的诉讼主体只能是受害人。公诉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