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法定夫妻财产的意义是什么? 一、确定法定夫妻财产的意义是什么?这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大多数公民积累的个人财富不多,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正常运作有赖于双方财产共同享有。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使夫妻的经济生活和身份生活趋于一致,能够促进婚姻的稳定。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 一、没领结婚证彩礼怎么分割?没领结婚证的话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赠与...
·新婚姻法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婚探视权的规定1、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
·盗窃自己家的财物如何处罚 虽然常见的盗窃行为都是偷盗他人的财物,但实践中也出现过盗窃自己家财物的情形,此时只要达到规定标准的,也是会以盗窃罪定罪进行处罚的。那么盗窃自己家的财物该如何处罚才好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自己家的财物如何处罚 根据《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确有必要”追究...
·一般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一般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
·离婚二婚夫妻财产怎么支配分割? 离婚二婚夫妻财产怎么支配分割?二婚是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二婚再离婚和第一次离婚时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
·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想尽力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那么就需要进行证据的比拼。若一方手里的证据证明力更大的话,当然处理结果就会对其更有利。那现实中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比较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 商解决的。总之, 离婚双...
·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没有写在协议里的财产可以重新的签订协议来进行分割,离婚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在离婚协议中,必须要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约定。当然,实践中,因各种原因,在离婚协议中不予约定或者一方隐匿等情形而没有分割也是存在的。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材料。如果确实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则需要作如下处理:如果夫妻双方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额外收入?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额外收入?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