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江门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江门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1、伙食费


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每天即21元。(《关于印发<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粤财文〔1996〕10号)的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30元,特殊地区(指经济特区)5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出差期间个人没有支付伙食费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按照以上标准发放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计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超出上述标准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2、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护理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一级为:1925×60%×12×20=138630元;二级为:115525元;三级为:92420元;四级为:69315元。


4、康复器具


职工工伤医疗终结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6、伤残津贴(五至十级无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


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伤残津贴的相应标准为基数一次性计发十年。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一级伤残的计发15个月,二级伤残的计发14个月,三级伤残的计13个月,四级伤残的计发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10个月,六级计发8个月,七级计发6个月,八级计发4个月,九级计发2个月,十级计发1个月。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至四级无此待遇)


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50个月,六级计发40个月,七级计发25个月,八级计发15个月,九级计发8个月,十级计发4个月。


伤残无论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还是在单位因为工伤导致的,都应当及时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的,应当可以要求相关的责任人承担伤残赔偿的费用,还包括其他的费用都由其承担。




相关内容: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校车安全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这属于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么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房产交易日趋活跃,交易方式日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房产交易日趋活跃,交易方式日趋复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尤其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越来越多。那么,日常生活中买二手房有哪些合同纠纷呢?也就是说买二手房要防范哪些合同纠纷呢?各位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买二手房有哪些合同纠纷 (一)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二)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


·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
    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一、交通肇事误工费包括亲属的吗?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恢复治愈,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实施谁交印花税?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实施谁交印花税?由总公司承担,并且,分公司也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才可以签订,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内容1、有营业执照...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


·谈起醉驾,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酒后驾驶四轮的轿车或者卡车等机动
    谈起醉驾,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酒后驾驶四轮的轿车或者卡车等机动车,但是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引发的事故也不在少数,然而一些人甚至还觉得喝酒喝醉骑摩托车很常见,不是犯罪。其实摩托车也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在日常的行驶路上,了解摩托车醉驾新政策,了解摩托车醉驾处罚标准还是很有必要性的。那么关于摩托车醉驾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处罚规定呢?酒后无证驾驶处罚: ?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拘留等(需依照具体情况处罚...


·在生活中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因为在喝酒之后很多人难
    在生活中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因为在喝酒之后很多人难以控制车辆,在这种状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非常高,交通事故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体损害,因此我国对于醉驾的处罚是相当严格,那醉驾肇事有立功表现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醉驾肇事有立功表现怎么处理? 可以从轻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立功分...


·相信大家都知道,饮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否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相信您都知道,饮酒之后是不能开车的,否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而醉酒驾驶则更为严重,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醉酒驾驶的当事人在驾驶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构成交通肇事罪。那醉驾机动车肇事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机动车肇事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中,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校车超载处罚条例新修改如何?
    校车超载处罚条例新修改如何?学生是未来国家的栋梁,是国家培育的人才主要来源,学生的安危不仅关系到个人以及一个家庭的幸福而且还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如今校车屡屡出现不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大众的广泛讨论,校车本应是为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提供便捷之物,如今却常因为超载而引发交通安全问题,针对这一点国家也出台了相关处罚规定。那么校车超载处罚条例新修改得如何呢? 校车超载处罚条例 此次修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


·交通肇事逃逸车被扣留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车被扣留多久一般情况下扣车期限是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


·无证驾驶出车祸的会构成犯罪吗
    无证驾驶出车祸的会构成犯罪吗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此时出事故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但我们发现有些时候无证驾驶出车祸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在有些情况下则不认为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到底无证驾驶出车祸的会构成犯罪吗?我们为你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无证驾驶出车祸的会构成犯罪吗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