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如被告为两个时,则提交三份诉状及证据材料,依此递增提交。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在龙岗居住一年以上)。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二、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二百七十二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由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并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因此要是自诉案件被告人不到庭的话,那只能是终止审判。被告方脱逃或其他情况无法参与诉讼程序的,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一旦被告人无法到庭,应当中止侦查或中止审理,一切诉讼关系(包括附带民事诉讼)都处在等待解决的状态中。



相关内容:

·组织卖淫罪可以缓刑吗?
    组织卖淫罪可以缓刑吗? 组织卖淫罪可以缓刑吗 我国《刑法》规定,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我国刑法中规定有很多犯罪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主体实施了相关行为后,才能构成此罪,而要是不具有特殊的身份,那么即使实施了相关行为也不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那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厂...


·毒品犯罪未遂标准是怎样的
    毒品犯罪是一种常见的刑事犯罪,实践中牵涉到毒品的犯罪行为几乎都可以为行为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有些人就会铤而走险,进行犯罪。但毒品犯罪十分隐蔽、复杂和多样,刑事法律条文也比较抽象,所以毒品犯罪既未遂就很难判定。今天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一下毒品犯罪未遂标准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犯罪实行行为的认定是认定未遂的关键 毒品犯罪未遂这样一个主题属于毒品犯罪的时间属性,是毒品犯罪的停止形态的范畴...


·在我国轮奸罪判处几年的刑期
    在全世界,由于女性的生理特征,例如力量弱小等原因,一直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很容易会遭受到不法侵害,例如强奸罪就是比较容易发生的,这对于女性带来了十分严重的身心伤害。那么,如果在生活中有人不幸遇到了轮奸,那么轮奸罪被判处几年的刑期呢?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在我国轮奸罪判处几年的刑期? 轮奸属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普通)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刑法上所说的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才...


·逃税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逃税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时候,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或者假释的机会,而这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被减刑或者假释。而实践中由于减刑与假释都是发生在服刑期间的,因而造成很多人不能找准确进行区分。那到底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


·在我国羁押一日抵缓刑几日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犯罪情节,如果符合我国缓刑的规定,那么可以会被判处缓刑。缓刑是我国刑罚的一种,不仅体现了我国对于犯罪行为的处罚,也体现了我国对于犯罪人的宽大处理。众所周知,在犯罪嫌疑人缓刑后,日后的刑罚是可以缓刑天数相抵的,那么,在我国羁押一日抵缓刑几日呢? 一、在我国羁押一日抵缓刑几日 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后,考验期是在判处之日起算的,而羁押的日期是不能抵扣缓刑执行...


·获刑3年缓刑两年啥意思?
     获刑3年缓刑两年啥意思? 1、法院不会出现这样的判决。因为考验期要大于徒刑。如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2、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意思就是法院先宣告被告人有罪,但有条件的暂时不执行刑罚。如果在判决之后的三年不再犯罪、不违反规定,过了考验期刑罚就不执行了。如果在考验期间再犯新罪,那就原判决和新罪判决合并执行。 缓刑的基本概况 范围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听到许多刑法上规定的罪名,但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这项罪名可能许多人都没有听说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公民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的秩序,并造成了严重后果,使得该军事管理区的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一种罪名。那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有哪些?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条文]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


·一、无证醉驾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一、无证醉驾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


·四川省关于盗窃罪的具体数额标准是什么
    一、四川省关于盗窃罪的具体数额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