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诉讼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确实诈骗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但是还有一种诈骗行为是诉讼欺诈。实际上诉讼欺诈,他就是采取一种虚拟的法律关系提起民事方面的诉讼,然后你用法院所做出错误的判断角获得一些利益,很多人想知道。诉讼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诉讼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欺诈,或称恶意诉讼,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使法院做出错误裁判或执行,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诉讼欺诈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诉讼活动,损坏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正形象。

诉讼欺诈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多有发生,与民事欺诈、诈骗罪和滥用诉权相比,诉讼欺诈具有下列特点:

1、诉讼欺诈限于通谋欺诈。诉讼欺诈是在诉讼中诉讼参加人恶意串通,旨在谋害第三方利益的联合行为。而民事欺诈、诈骗罪和滥用诉权一般都是单方行为,双方通谋侵害第三人权益的情况属于个别例外。

2、诉讼欺诈侵犯的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告两个方面的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不会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他们的陈述和辩论都是针对法院而为的。欺诈者虚拟法律关系、捏造法律事实,目的在于使法院陷于错误,做出错误的判决;诉讼欺诈者实施“诉讼行为”所要诈害的对象是第三方利益,包括第三人、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讼欺诈既侵犯了他人、集体或国家的利益,又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权。而民事欺诈或刑事诈骗在大多数情况下,欺骗与诈害的对象是同一的,受欺骗者也是受害者。

3、诉讼欺诈在形式上合法。即以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而在实质上非法,在实务中容易得逞。而刑事欺诈不仅标的违法,而且在形式上也大都违法。虽然在民事欺诈中,也存在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的伪装行为,但这并非是普遍的情况。

二、其他

笔者认为,诉讼欺诈既不属于敲诈勒索罪,也不能归于普通诈骗罪的范畴。在目前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该行为整体上不能够以犯罪论处,如果实施诉讼欺诈的部分行为中触犯了其他罪名,只能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

1、诉讼欺诈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在刑法上被归入财产类犯罪中,对诈骗罪处罚和量刑的罪责基础均在于诈骗行为对他人财产的侵犯,即使诈骗行为中有方法的不同或者对他人的利用以及对第三方的欺骗,但是均不涉及对其他法律权益的损害,即为单一客体。同时,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被害人(包括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以及其他占有人)基于被欺骗自愿交付财物的行为,这种基于被骗交付财物的自愿性也是诈骗类犯罪区别与其他罪的通说基础,而诉讼诈骗所欺骗的对象是法院,法院并不是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占有人,对于财产所有人来讲,财物的被侵夺其原因不是自己被欺骗,而是基于法院被欺骗后用国家强制力强行将自己的财物执行与他人。人民法院对被骗财产并没有所有权,也没有任意处分他人财物的权力,只不过是基于受欺骗以生效判决为基础强行将他人财物执行与行为人,这与诈骗罪的特征显然不符。

同时,诈骗罪(包括三角诈骗)的侵害法益只是他人的财物所有权,而诉讼诈骗所侵害的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双重法律权益,所以这也与通说的诈骗罪只侵害他人财物所有权的单一客体情况相去甚远,而且对人民法院的诉讼秩序,即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声誉的侵害往往更严重,在对该类行为的归类上决不能归入以侵害财产为犯罪客体的诈骗罪中,从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看也不应用仅凭数额定罪量刑的普通的诈骗罪来处理。比如,行为人利用人民法院诈骗了他人数额较小的财物,但是对人民法院权威和声誉造成的极大负面影响以及诉讼资源的浪费远较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更为严重,如果定诈骗罪,往往没有办法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即使追究也会因定性为诈骗罪造成罪、责、刑不相符的情况,同时如果定性为诈骗罪就会出现把对人民法院诉讼秩序的侵害该法律权益为侵犯财产的法律权益所吸收,出现犯罪侵害权益保护本末倒置的情况,所以诉讼诈骗并不应归类或解释为普通诈骗罪。

而2002年10 月24日颁布实施的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文件编号3417)中也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诉讼欺诈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诉讼欺诈与敲诈勒索之间的区别。诉讼欺诈行为与敲诈勒索行为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诉讼欺诈是行为人通过欺骗法院,使其做出错误的判决,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而敲诈勒索则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结构是:对他人实行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不难看到,被害人是因为受到加害人的敲诈勒索行为而产生了恐惧心理,从而交付了财物。但是在诉讼欺诈过程中,我们根本无法看到行为人对被害人进行了威胁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行为人只是采取了欺诈法院的手段使被害人交付财产。因此,诉讼欺诈和敲诈勒索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以敲诈勒索罪进行定罪处罚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告诉您诉讼,其查它和普通的欺诈行为有着明显的区别,在这里也给您将区别列出来了。其次就是诉讼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在我国学界是有着争议的,具体也可以咨询律师。


相关内容:

·故意毁坏财物罪15000会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15000会怎么处罚?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15000会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


·自首进看守所两个月了一定会减刑吗
    一、自首进看守所两个月了一定会减刑吗 自首后不一定会被减刑,视情况而定。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 对于开车的人来讲,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还是无证驾驶的情况下,车主又惊慌失措的逃逸了,这种行为会被判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处200-2000元的罚款,并且暂扣车辆、拘留15天。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


·妨害公务罪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妨害公务罪批捕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碍执行公务的,如果符合有危害公共安全、企图逃跑等的行为时,可以进行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


·集资诈骗金额2亿元判刑多少年?
    一、集资诈骗金额2亿元判刑几年?1、对于集资诈骗二亿元判几年这个问题,我国非法集资罪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2、非法集资2个亿,无论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都是属于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相关的法律依据:1、《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一、根据刑法规定酒后醉驾怎么处置?
    一、根据刑法规定酒后醉驾怎么处置? 根据刑法规定酒后醉驾的处置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


·拒执罪控告书范文都包含哪些内容?
    拒执罪是一种新型的罪行,即拒绝执行罪,拒执罪的控告一般是由法院或者公诉方来进行的,但是有时候还是需要写控告书的,那么,拒执罪控告书范文都包含哪些内容?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拒执罪控告书范文都包含哪些内容? 控告书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应当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即"刑事控告书"。 2、控告人的身份。包括控告人的...


·逮捕后宣告无罪可要求赔偿吗?
    一、逮捕后宣告无罪可要求赔偿吗?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当事人是由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的,又是由...


·刑事诉讼法二审抗诉有抗诉期限吗?
    一,刑事诉讼法二审抗诉有抗诉期限吗?刑事诉讼法二审抗诉有抗诉期限,抗诉期限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十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以,如果你是一审案件可以在...


·对于拐骗儿童罪要判多久?
    对于拐骗儿童罪要判多久?《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此外,以...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安定的社会,但在和平的背后,是有许许多多的法律在维持着这个社会的安定,我国一直以来都讲究法制,所以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一个违法行为,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下面为您介绍关于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 一、什么是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我国法律目前还有四十余种犯罪行为是会被执行死刑的,一般来说,被执行死刑的犯罪人员犯下的罪行都比较恶劣,对社会也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在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包括了注射与枪决,那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