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方法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方法是什么?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二、《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收养法》: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直接抚养小孩一方不愿意再抚养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需要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认定的,其目的在于避免后期对子女抚养权造成严重的矛盾纠纷,特别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可以导致对子女的教育造成干扰,另外在后期即使已经认定了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的。



相关内容:

·婚烟法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对于财产的分割也做了规定。婚烟法离婚财产分配为离婚的财产分割规定了分割依据和标准。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看看是如何规定的。 一、婚烟法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微信诈骗,有的时候会想到报警,因为公安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又会担心金额达不到要求,我国法律也对公安人员的管理范围进行了规定,那么微信被骗了1500能报警吗?我们来了解下。一、被骗1500元是否可以报警被骗1500元,属于财产权受到侵害,可以报警。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


·未婚先孕抚养权协议规定是什么?
    未婚先孕抚养权协议规定是什么?未婚先孕抚养权协议规定是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甲方: 身份证件号:乙方: 身份证件号: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小孩 抚养费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 年 月 日生育了小孩 ,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乙方自愿支付小孩 抚养费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余...


·怎么可以降低抚养费,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减少?
    夫妻双方在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的,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抚养费确定之后,是不能随意增减的,为了规范抚养费的收取,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法律的规定,怎么可以降低抚养费? 一、怎么可以降低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


·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
    夫妻进行诉讼离婚,打官司需要花费相应的时间。并且因为此时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纠纷,因此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因此,就有人在咨询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程序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


·当事人被批捕要告诉家属吗?
    一、当事人被批捕要告诉家属吗?刑事拘留之后如果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是不会通常会通知家属的,但是,人民检察院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后没有告知家属的义务,告知家属的这项工作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完成。不仅如此,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24个小时之内也应该通知家属,家属也要积极关注案件的进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离婚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说房子的分割问题以及比较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抚养费是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与孩子的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婚外同居有孩子算是重婚吗?
    婚外同居有孩子算是重婚吗?并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


·变更抚养权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变更抚养权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一方亲自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有些特殊情况中,当事人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对此,请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


·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
    一、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处理,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因此,面对婚外情,除了做出努力挽回之外,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以...


·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一、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