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变更抚养权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变更抚养权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是必须要到当地的法院进行公证之后得到法院的认可才可以变更,变更抚养权也是需要双方协商好,提前准备好所有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快的进行办理,只要抚养权变更之后,那就意味着监护权落在了自己的身上,从而要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的,怎样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到诸多问题,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离婚后,子女与一方一起生活的,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尽到抚养义务。那么,怎样可以不给抚养费?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重婚的两种情形是什么?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
    重婚私生子的抚养方是怎么认定的?应当根据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认定,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男女协商解决,因为通过协商解决私生子的抚养权纠纷,可以以对彼此伤害最小、对孩子最为有利的方式解决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如果男女双方对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难以达成协议,造成私生子抚养权问题难以解决,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了。二、抚养权...


·丧偶后婚姻就解除了吗
    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


·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


·结婚多久夫妻所有的财产才算共同的很多人认为无论是
    结婚多久夫妻所有的财产才算共同的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少人仍有着这种旧观念。但要注意的是,如今这条...


·结婚的条件:在我国
    结婚的条件:在我国,如果想要领取结婚证的话,主体首先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否则就算是证件准备好了的话,到了那里也没有办法去办理手续,比如说要满足结婚年龄,男孩子的话要满22周岁,女孩子的话要满20周岁;然后双方是不可以有配偶的,如果有的话属于重婚,在我国属于犯罪行为,对于双方的亲属关系来讲是不可以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除此之外主体都可以是属于结婚的范围之内。二、具体来讲,需要携带的东西如下:第一,要携...


·目前国家赔偿法以什么为主要形式?
    国家赔偿在我们国家就是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权利侵害的时候,公民寻求救济与赔偿的一种手段,关于国家赔偿,我们需要明白当我们认为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提起国家赔偿,是不是确实受到侵害相关的权利机关会进行审查,下面我们来看看目前国家赔偿法以什么为主要形式。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


·事业单位实际上也是属于国家直接管理的用人单位,事业单位人员的
    事业单位实际上也是属于国家直接管理的用人单位,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直接拨款的。因此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涉嫌醉驾的话,除了要依法接受我国法律的处罚以外,还要接受来自单位内部的处分。有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醉驾以后,估计最担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安徽最新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是怎么规定的? 一、安徽最新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


·爷爷打儿媳妇算家暴吗
    算,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公公打儿媳妇也构成家暴的,建议及时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


·我们可以结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恋爱结婚这都是个人的私事,但是正常的婚姻关系必须是符合婚姻法中的基本要求的。虽然双方在恋爱时期会觉得我们可以结婚吗这是出于自愿的,但是也必须是建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了帮助您了解一下我们可以结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一问题,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我们可以结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