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对农民们来说,农村宅基地是十分重要的一份财产,但是宅基地又是属于集体的东西,所以许多农民便会有所疑问: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困惑。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引,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怎么写? 为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继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继承人不能单独继承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但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甲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是继承人继承父亲房屋的结果,而不是说能单独继承父亲的宅基地。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继承人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一是用途限制。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二是面积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法律和政策对农村村民宅基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0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进一步对法律上的规定做了具体解释,明确提出: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来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不得向农民收取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搬迁后可申请新的宅基地搬迁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我们认为,这是指村民将原来的住房出卖或出租后,在同一村集体内又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比如继承人在甲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又重新向甲村提出宅基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批准。现在继承人已经搬迁到乙村,应该属于乙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条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的问题的回答,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了解农村宅基地的相关继承问题,可以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仍然有关于农村宅基地方面的疑惑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们,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相关内容:

·刑诉法诈骗的管辖地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刑诉法是用来监督办案程序和法庭审判程序的,如果具体到当事人所犯的罪行的话,承担的法律后果法院审理的时候还是要参照刑法进行的。就比如说诈骗案件,公检法机关在侦办诈骗案件的时候,应该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刑诉法诈骗的管辖地。当然,这也是应该身为受害者要了解的一个法律常识。 一、刑诉法诈骗的管辖地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多久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多久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一般土地享有的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使用时间一般是有一定限度的。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享有的权利与一般土地的使用区别不大,只是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上有一定不同。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多久?不属于自己的。 别墅是永久的,70年后土地使用权,除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会给一定的补偿),可以续签土地使用权,交一定的土地...


·土地使用权变更后使用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土地使用权变更后使用年限是怎么计算的我国法律规定,土地隶属国有资源,我国公民可以在办理提地使用证以后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和分配。很多人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可能会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土地使用权进行变更以后,拥有土地使用权最关心的就是土地使用权变更后使用年限是怎么计算的,这一点是比较重要的。您可以参照以下的资料进行了解。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


·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有什么条件
    我们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被子孙后代所继承,其中房屋就属于可以继承的不动产。在农村,宅基地是用于建行房屋的土地,农民对它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那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您可以阅读参考。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


·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苗圃是培育幼苗的用地。在我国,如果政府需要建设公益项目,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苗圃作为一种特殊的土地,它也会面临被政府征收。征收苗圃也就给予苗圃所有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苗圃的征地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一)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现代社会,土地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利用好土地,改革土地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评估,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评估是有几种方法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市场法 (一)市场法及其适用条件 市场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飞快的发展,城市规模的节奏也越来越快,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大量的土地被相关部门和企业征收,随之而来的是征地补偿费的问题,也是广大居民密切关心的问题,因为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征收居民的土地之后,会补偿一系列的补偿费,那么征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呢?请您阅读下文对该问题的解答。 一、征地补偿的安置费支付对象 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是向被征地土地上...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房地产买卖在我国是十分常见的一个行为,因为现在每个人结婚几乎都要首先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签订相关的购买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丙方(居间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农村土地流转,正式叫法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承包农户将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农户从中收取一定收益的行为。土地流转是通过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
     一、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委托,办理手续就是到土地资源局拿一份委托书的标准格式,填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带上房产证和委托书就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了。目前的商品房通常均只有房产证。而私人自建合法住宅已经实行两证合一了。 所以,你只需办理房产证就可以了。 二、土地使用证的含义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建水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临安镇,平均补偿标准:53604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西庄镇、曲江镇、 南庄镇、面甸镇,平均补偿标准:34056...


·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一、有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行为就一定是合法的吗?  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一书四方案的土地征收拆迁是不合法的,一书四方案核准通过后,过了公示期才能进行征收。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书四方案”,具体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