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二、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
·一、非农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一、非农户口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不是遗产。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
·最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永北镇、涛源镇,平均补偿标准:55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三川镇、程海镇、东风乡、期纳镇、仁和镇、顺州乡、片角乡,平均补偿标准:48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六德乡、光华乡、大安乡、羊坪乡、松坪乡、东山乡,平均补偿标准:42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如果土地使用证过期要更名可以吗? 土地使用证过期要更名,已经过期了,是不能更改姓名的,过期就表示该土地的使用权已经不属于你了,你没有权利办理改名,除非对于该土地使用权有延期协议,否则,办理改名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有70年,50年和40年期限。到期缴纳使用费,可以继续使用。 到期之后就不能办理过户了。过户需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 补偿标准为:耕地:48300元/亩;菜地:53130元/亩;果园:53130元/亩;茶园:53130元/亩;精养鱼池:53130元/亩;林地:38640元/亩;未利用地:24150元/...
·无偿转让土地合同一般有哪些基本内容 无偿转让土地合同一般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无偿转让土地合同一般有哪些基本内容? 甲方(转让人):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
·2023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 很多农村的土地在被农民正常使用的时候总是会被政府要求必须强制性收回并且名义上用在了更加有利于农民的方面,但是在新政策下达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么, 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其实只要是农民合法使用的集体承包土地就不会被政府随意征收回去。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 农村的土地因为使用的方式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尤其是农村承包的土地而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
·二手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过户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民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它可以证明公民合法拥有某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房产证的过户交易双方都十分重视,但却经常忽略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认为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并不重要。那么,二手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过户吗?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二手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过户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众所周知,在租房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而实践中,围绕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很多的,此时就要知道该如何来解决。要是当事人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就必须要先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下面我们一起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的问题。 对我国民诉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所称“因不动...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二调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一)经县级以上人民...
·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会是什么 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会是什么有些国家的工作人员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这些都是构成了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碰到这种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国家一定要严惩他们,他们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下面就来看看认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定罪的方法会是什么? 一、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