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 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同时也损害了公司的正当利益,那么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挪用公款都会被判刑,根据最高检察院的规定,个人私下挪用公款的钱数在5000—10000元以上的,就会被判处刑罚。 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挪用公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进...
·超市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是多久? 超市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是多久?一、债权 1、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2、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3、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债券,相信您都有所耳闻,可转换债券可能就比较陌生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发生变化,同样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可以根据需要发生转换。这不仅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也是市场的需要。相信您对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是很陌生,接下来详细介绍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内容。 一、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 (Convertible 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有哪些条款? 如果双方想通过入股合作的形式成立公司,双方需要签署入股合作协议,通过协议条款对入股合作事宜进行明文规定。那么最新入股合作协议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就此收集了有关资料,结合这篇范本给您具体说一说。 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必须要存在的条款吗? 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必须要存在的条款吗?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且满足重复诉讼的其他法定构成要求,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
·信用卡欠款40万大概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40万大概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40万大概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40万大概判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信用卡来进行欠款的话,要来进行判断具体的欠款的数额,如果说是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话,就属于数额巨大的这种情况,所以它的量刑幅度也会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
·一、简单的农村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一、简单的农村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一、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以内(含36%)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二、如何处理高利贷?虽然法律肯定合法的民间借贷,但是针对高利借...
·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后果 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后果一、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法律后果 1、法律对合同解除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只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类型,不会构成诈骗的。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拖欠货款处理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