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 到底国家规定日工资怎么算?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工资如何算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做好结算审核的准备工作; 2、发挥造价咨询单位作用,对造价咨询单位有所要求; 3、提高出图深度和质量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装修工程,需有明确的装修标准,须明确产品档次、规格、型号; 4、结算过程其他注意事项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
·工程分包的法律后果包含什么 法律后果: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您都明白的是劳动局在我国的作用就是处理一些关于劳动方面的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比较关心的就是劳动局是否可以做工伤鉴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可以做工伤鉴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可以的。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
·国营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营企业即国有企业,国营企业体制改革必须要面临职工安置补偿等问题,关于员工的补偿方法、金额等详细标准要结合当地政府的具体情况。国有企业改制一定有某些具体原因,那么国有企业所在的当地政府会依据改制背后不同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经济补偿标准。比如说,当地某家国有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几乎到了要破产清算的地步,那么当地政府掌握了这个情况后,在制定经济补偿标准的时候会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出来的补偿标准就低...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是什么?市政工程和其他工程一样,建设完工之后需要按照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以及方法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的市政工程才能投入使用,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步,所验收的市政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否则会造成人民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所以作为市政工程建设方和施工方,一定要对市政工程质量验收引起重视。一、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方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 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不在少数,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不是逃避而是积极的去解决劳动争议,解决好劳动争议是解决企业内部矛盾的关键。劳动争议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处理,也有着自身的优点和缺点,但是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很多,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深入的了解。 一、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优缺点 1、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 有些年轻律师往往不重视这个最基本的环节,尤其是当用人...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 1、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 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
·公司辞退员工不愿意走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辞退员工不愿意走就必须支付补偿金吗?1、满足法定条件的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
·山东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主要划分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 《山东省建筑工...
·工程结算的作用有哪些? 工程结算的作用有哪些? ?一、工程结算的作用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