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仲裁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就此索要赔偿。如果职工提请仲裁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那么不影响仲裁的,而且要证据充分,那么就可以申请相关赔偿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

1、不要超过时效

当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劳动者在与原单位结束劳动关系时,要注意自己的权益是否受损,诸如工资、加班费的支付和社保费的缴纳是否有漏缴现象。如果发现有问题,就应及时通过有效途径解决,一旦超过时效,就无法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支持。

2、不要口说无凭

广大劳动者平时要增强证据意识,尽可能保留自己在单位期间的有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资单等等。一旦劳动权益受到损害,这些证据都能助你一臂之力。

3、不要告错地方

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三、劳动仲裁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

2、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

3、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

4、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争议案件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如其他在场劳动者的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就自己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诉讼请求的陈述”。主要体现在申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

6、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的争议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如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证文书、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的结论、审计评估报告、医疗诊断等。

7、勘验笔录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如勘验劳动场所制成的笔录。(勘验笔录不属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假如是自己因为其他的劳动争议先提起了仲裁,而公司是因为职工提起了仲裁才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肯定是违法的,那职工正好可以在仲裁请求当中申请公司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赔偿。可是仲裁期间,理论上来说职工还是应该像正常情况要到公司上班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面临着公司以过错性为借口辞退的境地。


相关内容:

·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随着我国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很多人选择去大城市找工作。但是随之而来就是一些劳动纠纷的案件。我国的各个城市为了避免出现此类的案件和纠纷,相继推出了有关的法律条例。那么我国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是怎么样的呢? 一、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2007年8月20日,A到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1月23日,B以A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关系。...


·眼部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
    因为工作而受伤的职工可能最关注的就是能得到多少的工伤赔偿金,但是工伤赔付标准并不是固定的,而是依工伤鉴定结果中的受伤程度来定的。眼部是我们身体比较容易受伤部位,那么,眼部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 一、眼睛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 ...


·试用期被辞退有工资吗 有工资。正常提供了劳动就有工资。
    试用期被辞退有工资吗 有工资。正常提供了劳动就有工资。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为其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保险手续,那么,公司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资料?有哪些流程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公司办理五险一金相关内容。 一、公司办理五险一金所需材料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所需资料如下: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


·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依据是什么?关于工程质量的鉴定标准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不管是校建也好还是其他建筑也好,工程质量是必须实行的,关于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的相关依据和行为有哪些,我们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1.施工准备控制...


·上班途中摔跤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摔跤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摔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二、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 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控制是各方面临的共同责任。工程质量不达标就不能顺利完成验收,也就不能交付个业主正常使用。作为施工方,要承担起确保工程质量的重任,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验收标准。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有哪些? 1、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


·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都包括:对于合同有异议的点;对于合同期限的认定;对于赔偿金额的要求与理由;对于事实的陈述与理由。具体情况涉及方面比较多,而且内容较为复杂,我们一起在正文中进行详细的说明。一、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纠纷诉状范文的主要内容都包括:对于合同有异议的点;对于合同期限的认定;对于赔偿金额的要求与理由;对于事实的陈述与理由。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找谁投...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厦门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厦门工伤赔偿标准规定职员受了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作为赔偿,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厦门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旷工两天被辞退可以拿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深圳工伤认定多久
    深圳工伤认定多久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r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工伤认定办法》r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您可能对人防工程很陌生吧。人防工程是在战争时代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建设的地下建筑。在那个战争的时候人防工程也是分等级的,那么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呢?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了解一下。 一、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等级是指人民防空工程按照抗力、战时用途、平时用途、防化等方面划分的等级。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