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无效检索fto的检索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无效检索fto的检索流程是怎样的?

FTO的检索不仅在范围上与可专利性的检索不同,更重要的是FTO对检索的查全率与查准率要求特别高。在所有的检索中,FTO是少有的对查全率与查准率要求都极高的。对于无效检索,虽然要求查准,但不要求查全,找到能够无效的对比文件即可。

一、专利无效检索fto的检索流程是怎样的?


(1)整理目标专利的基本信息

首先,确定目标专利的法律状态及权利归属,这关系到无效检索的工作意义,避免因失误引起不必要的检索。

(2)分析目标专利的技术方案

在检索之前,对技术方案的正确分析是进行有效检索和判断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基础。

(3)确定目标专利的技术领域

影响一个技术方案的新颖性的文献所记载的内容应当与该目标专利中的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并且两者适用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具有相同的预期技术效果。因此,在该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检索最可能检索到影响目标专利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对比文件。通过查询目标专利的著录项目可以确定目标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即IPC分类号。

(4)确定基本检索要素

所谓基本检索要素是指从技术方案中提炼出来的,最能够体现技术方案的基本构思的可检索的要素。

(5)构造检索式

检索式中可以包含关键词、分类号、申请人、发明人、申请日、公开日等多个信息,检索式是检索策略的表达,完整有效的检索式能够提高检索效率,一般包括五类检索式:仅用关键词构建的检索式、仅用确切分类号构建的检索式、用关键词配合分类号构建的检索式、仅用专利权人构建的检索式及用专利权人配合关键词或分类号构建的检索式。

(6)检索结果的内容筛选

结合附图以及快速浏览摘要的方式进行判断,并将疑似破坏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保存,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以目标专利的技术方案为基础,对所命中的对比文件进行初步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作为初步筛选,快速浏览的对象是附图和摘要。

仔细阅读疑似破坏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的全文,以便进行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

确定最合适的对比文件,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确定最合适的对比文件:

第一,一篇能够破坏新颖性/创造性的文献;

第二,不能破坏新颖性和创造性,但是相同的技术特征的数目最多的文献;

第三,与实施例最接近的文献;

第四,容易与另一篇文献结合,即存在结合启示,且这种结合的启示较之其他文献而言说服力更强。

(7)填写检索报告

检索报告用于记载检索的结果,特别是记载构成相关现有技术的文献。

二、专利无效检索的意义

专利无效检索的有效运用,能给企业带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效果。所谓“知己”,指的是企业在主动维权前,即在利用企业自身专利起诉市场竞争对手的产品侵权之前,通过针对自身专利所做的专利有效性检索,来了解自身“攻击性武器”的威力和稳定性,以帮助企业作出是否采取维权行动的决策;“知彼”指的是企业在遭遇竞争对手的专利攻击时,即对方起诉企业某产品侵犯其某项或某几项专利权时,通过针对对方起诉所依据专利的无效证据检索,来搜集能无效其专利的文献证据,以帮助企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取得胜利,从而扭转其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的不利局面。

专利无效检索是具有重大作用的,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阅读。在某些专利受到侵权之前,通过针对自身的专利有效检索,帮助企业维护自身的专利,更好运用科技手段文虎自身的合法权利。这在现在和未来都是有力的解决办法和工具。





相关内容:

·包装设计到哪个部门申请版权?
    包装设计到哪个部门申请版权? 一、包装设计到哪个部门申请版权? 包装设计到当地的版权局申请版权,申报著作权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及提交需要的材料 1、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对著作权也来越重视,因为它不仅保障了著作人的合法权益,还保障了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目前著作权也可以进行质押,那么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下面就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的问题我将进行详细的解释。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现发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注册商标提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注册商标提无效的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


·续展宽限期间商标权是属于自己的吗?
    续展宽限期间商标权是属于自己的吗?是属于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


·国外的商标被国内抢注是否会被撤销
    国外的商标被国内抢注是否会被撤销?一般不会,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只是二者的处理方式不同,但是有些时候在提起之后发现还有些东西没有上交或者不想告了,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在专利局未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 一、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 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诉求,采用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来进行认定,认定机关有:(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1、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 根据商标法和相关行政法规,认定驰名商标是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定期统一认定的方式,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被动认定,个案审批”。当...


·版权登记流程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者递交材料;(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一)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


·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


·著作权保护客体不包括什么
    著作权保护客体不包括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