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人公司法法律法规的制度有哪些?

一人公司法法律法规的制度有哪些?一、出资。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被提升到10万元,且不能分期缴纳。二、公示。在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中应当载明自然人或者法人独资的信息。三、财务监督。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四、刺破公司的面纱。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即发生“财产混同”,适用揭破法人面纱原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且本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五、数量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一人公司。上述规定不适用法人及其设立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的组织结构由于实质一人公司外在形式上完全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它的组织机构的设立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本文不讨论实质一人公司。在形式一人公司的情形下,因该公司体制上仍属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各国见解仍有设立股东会、董事、董事会及监察人等业务执行机关的必要。因为公司业务执行后所产生的利害关系人并不是股东一人,其他与公司的债权人、相对交易第三人及未来的股份受让人均有利害关系。但由于世界各国的现行法(法国除外),都未依一人公司的特性单独立法,或于商法等相关法律上加入适用于一人公司的专属规定。[14]而现行法的理论构架却又是以复数股东为前提的团体法构架,这与一人公司股东仅为一人的特性完全无法相容。因此当一人公司适用于现行法时,常发生无法适用的困难。因此我们应根据一郑州市首家一人公司 人公司与传统公司法不同的事实,根据一人公司的特性通过单独立法设立自己的组织机构。在一人公司股东仅有一人,事实上无法组成股东会的情形下,我们没有必要坚持一人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一人公司的产权单一,股东大会已失去存在的基础,股东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就可以直接向外界表达。否则就会得出“单一股东出席即等于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全体出席的股东会,因此,无须适用会议召集的程序规定”及“单独股东由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限”等牵强的结论。我认为一人公司的股东会部分应采取任意机关性质,是否设立由该公司依其需要而定,无须强制要求该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一人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必要。根据国外较早承认一人公司的国家的实践经验得知,一人公司除国有性质外,大多为中小型的个人企业改组而成的一人公司。各该公司经营资本本就不多;另外为了经营上的事权集中,故组织上大多仅有该单一股东自行兼任该公司的唯一董事。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增聘其他人担任该公司的董事,否则不仅造成权利分散的结果,而且必然因此增加不必要的人事成本。在多数一人公司董事仅有一人的情形下,要求该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无异于以法律强迫一人公司增设人头董事充数了事。如果这样的话,则其后果不仅使该组织成为有名无实的机关,而且必将滋生一人公司内部关系的困扰,例如,人头董事行使职权、要求薪资给付、要求竞选董事长等。因此,我认为一人公司的董事会部分应采取任意机关性质,是否设立由该公司依其需要而定,无须强制要求该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一人公司必须强制设立监事会。在有限公司非属一人公司时,因其股东为复数,因此如果其内部没有设立监察机关者,其内部监督问题可以通过股东间利害冲突关系所形成的制衡作用,而达到一定程度的监督功能。另外再加上政府机关的监督职权的充分发挥,则传统的非一人公司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但是如果一人公司未设立监察机关,由于公司内部缺乏监督机制,若仅靠政府权责机关负完全监督责任,则可能引发的经济问题绝非政府所能完全控制。因此,我们不应完全适用有限公司的任意规定,而应采取强制设立措施。因现代公司理论要求公司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不是仅为谋利而已,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所以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应规定一人公司必须设立内部监察机关。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一人公司的管理条例比合伙公司管理的条例要严格一些,一个人代表一个公司代表着所有的权利,因而更容易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公司法就是为了杜绝这一现象而做出了特别的制度就是为了更好的管控一家公司,使公司可以合法的运营。



相关内容: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海关手续是怎样的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海关手续是怎样的 一、股权转让的含义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


·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
    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法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注册公司时是一个人,有可能之后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些都是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那么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变更的手续及流程: 一、申办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


·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一、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执行董事并不一定是股东,执行董事一般是由公司的经理担任,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一、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土地补偿费用、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设备补偿费用,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发起设立 (一)什么是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发起设立的程...


·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吗?
    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吗? 现在公司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当然不论是什么样的公司,都存在着一定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在一个公司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对外就承担着,一些具体的职能,比如说代表公司等等,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吗? 一、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吗? 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一、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般情况下他是中方。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资料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一般应当盖总公司的章,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总公司中标以后由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分公司也应当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的。《招标投标...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收购他人公司是为了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收购时也往往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风险,因此在收购他人公司时一定要个格外的注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收购公司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希望对您所有帮助。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请求,但是各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后,认缴股权,根据规定,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怎样的? 一、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1、绝对控制——67% 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占67%以上,严格意义讲应该是66.67%,该股东...


·企业拆迁补偿案例有什么内容?
    企业拆迁补偿案例有什么内容?拆迁不仅会关系到个人住房,现在国家正在加快城镇化的步伐,一些企业也会被例如拆迁的队伍。我们在分析房屋拆迁补偿这一问题中,参考一些实际的案列有助于我们更深入的理解它的内在,从而帮助我们解决实际的问题。的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企业拆迁补偿案例。一、案情简介荆号(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中康路开有一家大宾馆,大约1000多平米,由于紧靠吉林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生意一直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